发改委出手抑房价 为住房建设减负41亿元

2011-03-24 03:12    作者:张广明 李木子   来源:证券日报

  继推出商品房销售新规之后,昨日,发改委再度发出通知,自5月1日起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其中包括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发改委表示,此举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41亿元。

  根据通知,此次明确取消及降低的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

  通知还要求降低及规范的建设项目收费主要包括:一是降低各地偏高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并实行上限控制。各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二是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三是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并设置收费上限。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及各类涉房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要严禁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擅自或变相收取相关审查费、服务费等,确保降费措施落到实处。

  21世纪不动产表示,该通知给市场的第一感觉“很猛”,但细看后就明白其中仍有乾坤所谓“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应该就是指交易手续费用,目前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手续费是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也就是说100平米的房子收250元的费用,该笔费用的取消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影响十分微小。

  对于前日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关于一房一价的规定,部分分析人士表示“方案初衷很好,但很难成行。”

  中信建投首席宏观分析师魏凤春表示,要求开发商实行一房一价并不现实,政府的管理成本可能会高过政府的预期,而中央也会因此放弃这种过于细化的管制,这种政策落实起来非常困难。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也认为该政策不会实现。他表示,房地产价格本就是随着市场供求关系进行波动的,而这种一房一价把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原则全面推翻,“这种政策根本实现不了”。

  (张广明 李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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