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针对商品房销售的管理办法预计月内将出
2011-03-24 08:38 作者:戎紫冰 苏景岳 来源:黄河新闻网
国家发改委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房一价。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1日,太原市物价局就要求全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房一价。而近日,省物价局也表示,将尽快制定细则,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预计管理办法于3月底前出台。
目前从执行的情况来看,太原市已经有13家商品房销售企业,向物价部门申报了一房一价的公示牌,也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申报。为规范价格行为,落实一房一价制度,太原市物价局将于本周开始对房地产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检查。
记者走访楼盘均未放标价牌
3月23日,记者走访了省城五家售楼处,这些楼盘无论有无预售证,均未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您需要多大户型?”在省城建设南路××花园售楼处内,售楼人员接待每一位客户,首先询问户型需求、价格承受力,再依客户所需推荐房源。楼盘供应房源如不能满足需求,售楼人员便会留下客户电话,说日后有合适房源再推荐给客户。客户对房源及价格信息的了解,仅在销售人员的推荐范围内。“我到20多个售楼处看过房,没一个楼盘会公布销售价格。”省城市民阎先生说,小楼盘的户型仅有几种,依楼层加价,顾客自己就能算出整个项目房源及价格状态。但大盘的户型多达几十种,客户对房源及价格信息问得过多,售楼人员会怀疑顾客的购买诚意,并抵触回答相关问题。
记者在太原市房产信息网预售查询网上看到,有16个项目今年刚办妥预售证,但其中超过1/3的楼盘,八成房源名花有主,有些小区甚至交了房,但“一房一价”几乎无从谈起。
不公开价格是为了控制销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营销人士表示,不明码标价俨然是售楼业行规,目的是为了把控销售节奏,便于抬价。
“开发商一次性公布房源和价格信息之后,性价比较高的户型会一售而光,不受市场欢迎的房子会拖长项目的销售期。”这位营销人士称,通常而言,一个新项目面市,开发商会先推出价格低、面积小、户型不够完美的房源,来试水市场认可度。等到这些房源销售到七成以上,再推出性价比较高的户型。对于销售不掉的房子,售楼处会在尾盘期,打折或特价售出。
“开发商争取到一个项目很不容易,一开盘就销售完,利润空间太有限了。”公布所有房源和价格,会影响开发商销控,更别说频繁涨价。曾为房产网络主管的张先生表示,开发商不愿公开“一房一价”,还担心竞争对手的冲击。
开发商会想方设法绕过政策
“商品房是资源稀缺性产品,尤其在今年的限购令、政府不让涨价的环境下,开发商会想方设法绕过政策制约,促进销售、抬高价格。”一位姓胡的业内人士称。
“政府不能、也不会给每一个待售项目定价,也不能不让商品房涨价。”胡先生介绍,开发商除了抬高备案参考价格之外,今后申报预售证可以采取“少批预售、多次开盘”的方式,来控制销售,即:每次只报批一栋楼的预售,将现在的集中多楼供应,改为多次开盘预售,通过提高后续房源的售价,来实现涨价的目的。
不过,不少消费者和地产商表示,如果政府的监督检查力度足够大,商品房落实“一房一价”也并非难事。
专项检查本周内就将开始
针对太原市场商品房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本周内,太原市物价局就将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行动。
太原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房地产价格检查处处长李晓红说,2010年11月,太原市物价局曾组织了一次落实“一房一价”的专项市场检查。在检查的21家企业中,有13家企业正在或已经申报了公示牌。但是,市场中有众多的小产权房,仍然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违规售房。根据规定,如果房地产商未执行“一房一价”公示,物价部门最多只能处以5000元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不足以使地产商对“一房一价”制度引起足够的重视。(记者 戎紫冰 苏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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