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商品房5月起明码标价
2011-03-23 02:50 作者:秦谦 来源:信息日报
本报南昌讯 记者秦谦报道:为加强全国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2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销售应标明售价,二手房参照执行。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制定细则,下月对外公布,与全国同步执行。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以及其他具体信息,并公示相关代办收费名目。记者采访中注意到,之前在南昌新建商品房方面,开发商虽没有特意表明每一套房子的售价,但会按房子所处区域、楼层、景观位置等来定房子具体的售价,再根据楼市适时的行情调整销售价格,在同阶段内同等品质的房价基本一致。
对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江西鸿达房产副总经理鄢全胜分析称,这种政策对楼市来说比较中性,对新建商品房来说容易操作。不过,二手房的参照操作就不太容易,中介门店标出的是房主参考价,没有权限对房子定价,具体得买家与房主洽谈,价格弹性比较大,有可能同一区域、同品质的房子最终卖价会相差几万元,这样的情况中介左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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