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降房价,先“控”地价
2011-03-15 01:36 作者: 来源:上海金融报
国土资源部3月10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笔者以为,国土部在全国“两会”期间出此招,意在严防地价再次变“天价”。这对于进一步调控楼市,遏止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推动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曾记否,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代表曾预言,2010年房价会回落10%-20%。然而,房价过快上涨的事实无情地击碎了代表们这一美好愿望。平心而论,这并非楼市调控不力。政府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这些年出台政策之多、调控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尤其是去年以来,政府打出了信贷、税收、法律、工商、行政等手段于一体的楼市调控组合拳,如“限贷”、“限购”、“限外”等严厉的行政措施,剑指房市投机投资性需求。然而,尽管政策叠加效应日益显现,但房价上涨趋势仍然击败了严厉调控下的“降温”努力。究其原因,不能不说是与地价非理性上涨相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4.10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8.4%;土地购置费9992亿元,增长65.9%。由于地价持续上涨,致使房地产市场在严厉调控之下,仍然呈现量价齐升的局面,即便是在限购新政实施后的今年2月,北京商品住宅成交均价高达24916元/平方米,环比上涨9%,同比上涨44%。难怪一些房地产老板说,“地价变"天价",楼价何以降?”
万丈高楼平地起。谁都知道遏止过快上涨的房价,必须从调控地价开始。地价不再变天价,房价才有可能回归理性。国土部在去年12月19日就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然而,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还是靠“卖地生财”、“土地财政”,客观上成了地价和房价过快上涨的支撑。这种局面不尽快改变,楼价上涨的势头就难以遏止。
同样是国土部发出的“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的文件,新近发出的文件与去年相比,一个最大的区别在于,去年虽然也提“坚决遏止”,但只在“少数城市”又过于原则。多少算“过快上涨”,没有一个刚性标准。今年就不同了,“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等于对拍卖楼面地价有了硬性的上限规定,也就是对新“地王”喊停!只要执行不走样,笔者以为,这个操作性很强的硬性规定定能见效。至少楼面地价不超过去年的“地王”,那么商品房的售价也不会超过去年,加上楼市调控的叠加效应,今年楼市过快上涨势头有望真正得到遏止。
当务之急,是要密切关注我国房地产的用地市场动向,对楼价上涨过快、地块出让溢价率过高的一些城市,立即进行专项检查。着重检查是否坚持招拍挂制度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是否根据国家调控政策,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遏制非理性竞争导致地价上涨。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楼市供地政策,真正做到“稳供应、保民生”,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继续坚决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住房用地按期依规开发利用;严格控制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把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调整供地方式,既要控价格、又要防“地王”,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以促进房价理性回归,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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