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致无证二手房过户难 中介违规交易明知故犯
2011-03-11 22:51 作者:刘勇 来源:华夏时报
“京十五条”出台后,一些在政策出台之前交易的无房产证的二手房遇到了新的麻烦。记者了解到,一些购房者在“京十五条”出台前购买了无证的二手房,最近这些购房者发现,现在房产证下来了,但却无法过户,因为他们在“京十五条”的被限购范围内。
曾任职某大型中介公司研究总监的人士向记者表示:“随着一些去年交房的楼盘的房产证陆续下来之后,可能会发生不少因为买房人变成限购对象而无法过户的情况。”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交易在中介的业务中很常见,纠纷时有发生。虽然无证交易属违法行为,但是中介却一直抱着只要市场有需求就来者不拒的想法,而交易双方由此产生的纠纷却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
无证交易又出新纠纷
2010年,在北京工作的李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该二手房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如今,房产证下来了,但是李女士却成了“京十五条”的限购对象,中介告知李女士因为在限购范围内,房子不能过户到她的名下。
事实上,无证交易在二手房的交易中常常发生,但无证交易是违法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第六款和《合同法》57条第五款,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属于国家禁止规定交易的房屋。
一般情况,开发商在交房后,会分批给每个房子办理房产证,这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有时候拿到房产证的时间是在交房后的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通州世纪星城是通州区域内无证二手房交易量比较大的楼盘。日前,记者与中介工作人员交流,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世纪星城二期房产证预计4月份可以下来,到时候,此前购买无证房子的买主中被限购而无法过户的情况将会集中出现。”
面对以后可能出现的因为被限购而无法过户的现象,上述世纪星城某中介门店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们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因为没有先例可循。业主可以等限购政策放松后,再过户,但是由于不确定限购政策什么时候可以放松,其间可能会产生一些其它的纠纷。”
除了过户遇到麻烦外,还出现了因为政策改变而导致买房人税费增加的情况。
新“国八条”规定,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如果在新“国八条”之前购买了无证二手房,但是过户却在此之后,购房者就会在税费上额外多支出一笔钱。
中介助推无证房交易
面对因无证交易的违法行为,中介却认为这种交易有市场需求,只要有需求,他们就来者不拒。
上述某中介公司研究总监就认为,中介在其中的责任并不是很大。他表示,虽然中介非常清楚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但是事前都会向买主说明其风险性,中介在交易中也只是扮演了撮合的角色,主要还是市场上有购房的需求。
2010年4月份,记者曾走访通州世纪星城中介门店,中介门店工作人员都会主动向记者介绍一些较市场价便宜的二手房,当记者问及房子比较便宜的原因时,中介人员说这些都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并表示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可以公证,没有交易风险。
当时,通州的不少房子都被投资客购买,他们往往在开发商交房后就将房子在中介挂牌出售。当时世纪星城一期的房产证已经下来了,二期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因为没有房产证,二期比一期的价格每平米便宜1000元左右。
遇到无证交易的二手房,中介通常的做法是让双方签订公证书。但是上述某中介公司研究总监坦言,公证书的内容仅仅是证明房子为业主所有,只是房产证没有办下来。而交易行为是不能公证的。因此,即使有公证书,对于日后发生的交易纠纷也是没有帮助的。因此,一旦交易双方发生纠纷,中介会直接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中介则不需要介入其中,而且无论结果如何,中介都不会退还当时交易所产生的中介费用。
由此可见,对于无证二手房的交易还应当谨慎。
律师建议
对于此前购买无证二手房,如今遇到因为被限购而不能过户的现象,北京汇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翔向记者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一般都会保护合同,判决过户。”
张翔表示,因为交易行为发生在限购政策之前,因此基于社会公信力和法律及政策溯及力的问题,新的调控政策对于在此之前的行为并不具备效力。如果遇到上述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过户。但是,对于交易双方将会产生诉讼费用。
同时,张律师也认为,等限购政策放松后再过户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但是等待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变化,从而产生新的纠纷。
此外,张翔表示,无证的二手房交易所产生的纠纷非常多,尤其是房价快速上涨时,业主反悔的事情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易双方发生诉讼行为时卖方已取得房产证,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必须过户。但是,如果交易双方发生诉讼时,业主仍未取得房产证,法院一般会判定合同无效,由业主退还已收取的房款,买方应承担房屋使用的折旧费用。最复杂的情况是,如果无证二手房经过多轮买卖,最后房屋已无法回到业主手中,这种情况,最终只能采用以登记者为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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