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保障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7
2011-03-05 22:16 作者:刘嘉珮 来源:南海网
南海网三亚3月5消息(南海网记者刘嘉珮)3月5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今日公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三府〔2011〕31号 )中获悉,三亚将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切实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
三亚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将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逐步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价格,减少建设成本,保证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量。
三亚继续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对已供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的罚款。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
同时,还将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管,对房地产企业虚拟交易、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暂停网上销售,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降低直至取消资质,暂停其新购置土地等。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炒作、哄抬房价、从事国家和本市禁止流通的房地产转让业务、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