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被曝连买9车位 律师建议出台措施防炒车
2011-03-03 09:23 作者: 来源:北京晨报
朝阳区百子湾家园为经适房,而一名业主被指责名下拥有9个地库车位,侵占了公共资源。昨日,小区物业证确实有名业主名下有9个车位。律师认为,法律虽无明文限制购买数量,但建议出台措施预防炒车位。
发帖质疑囤车位高价租
昨日,天涯论坛北京版,一则名为《百子湾家园一业主独吞九车位触犯众怒》的帖子引发网友围观。
发帖网友“紫气东来”称,他最近想把车停到地下车库,向物业打听后,得知停车位早已卖完。他通过代租车位的中介获悉,小区有一名业主买了八九个车位,“不仅用于出租,价钱还涨了一倍,正准备以15万元的价格卖出一个。”他分析,小区当初出售车位时,有业主钻了空子多买。对于一个家庭独占9个车位的做法,他认为是“囤积居奇,待价而沽”,侵占了公共资源。
记者看到,该帖子点明了该业主为王女士夫妇,并曝光9个车位的编号,帖子同时还批评了业委会主任陈凤山,并公布了这三人的电话号码。
物业证实业主买9车位
记者试图联系“紫气东来”,但未果。根据帖子上的电话,记者致电被指业主。对方承认她是王女士,看完该帖后,她表示,目前不便作出任何回应,购买了多少个车位也不便说。王女士说,因发帖人的行为已对她造成伤害,她已着手请律师维权。
在百子湾家园C区地下车库,记者看到网帖曝光的9个车位中,7个在横梁上挂的标牌显示“此处停的是私家车”,其余2个则无说明。据保安介绍,地库共有160多个车位,均被个人买下或出租,地上车位更是紧张。随后,记者找到物业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等着在C区地面停车的业主已排到140多号。
物业一名要求匿名的经理证实:C区确实有一名业主买了9个车位,但仅此一例,其他业主买的多的“也就2到3个。”该物业经理称,9个车位的买卖发生在2006、2007年之间,“当时买车位的并不多,价格五六万元,现在已卖到了十多万元。”随后,记者咨询这9个车位是否在王女士名下,对方以保护业主隐私为由拒绝透露。
连买9车位并未违法
随后,记者致电百子湾家园业委会主任陈凤山。陈凤山称,该小区全部为经适房,2004年开盘,开发商出售车位的时间约为2006年。陈凤山说,虽然他和王女士是邻居,但并不知道她名下有9个车位。对于一个业主买9个车位,陈凤山表示确实不太合理,但这在“法律上是个盲点,没有规定不能买9个。”
陈凤山告诉记者,前段时间,王女士把车停在地库时被扎车胎,而近日,小区在进行更换物业公投,王女士支持业委会更换物业。究竟发帖之举是否与此关联,他表示暂时不好说。对于“紫气东来”所发帖子,陈凤山表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庄清忠接受采访时表示,业主购买的地库车位是拥有产权的,即便买的多,也不存在占用公共资源之嫌。
按2006年该经适房小区的行情,一个车位按5万元来计算,买9个车位要花45万元,这是否有违常理?对此庄律师分析,同时买下9个车位,肯定不正常,因为车位钱就相当于房价。但针对在同一小区购买车位的数量,国家并无相关法律法规做出限制,因此,购买9个车位之举并没有违法。庄律师认为,从长远来看,投资炒车位的现象可能会蔓延,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限制个人多买车位。 (记者 李显峰)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