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品房价超报价10%须重新申报
2011-03-03 08:51 作者:丛民 关学军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近日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今年济南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新“国八条”及省规定的限购等政策,商品房市场价超过报价10%必须重新申报。
据介绍,加强监管是该市调控房价的重中之重。为强化商品房预售方案的监管,该市推行统一的预售方案标准文本,严格预售方案中商品房申报价格的管理,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动态监管,对于市场销售价格超过申报价格10%的,一律要求企业重新申报,对房价波动出现异常的项目,约谈其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严格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程序,打击“假退房真转让”等变相炒房行为。
为加强机制保证,该市将建立三个机制(源头控制机制、过程监控机制、终端控制机制),完善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管理。在房地产市场监管上,以预售审批为抓手,通过透明售房网公众平台,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投诉举报处置制度和专项巡查制度。此外,将严查“捂盘待涨、资质过期、人员借用”等违规行为。(记者丛民 通讯员关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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