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限购一周以来二手房市“全城扯皮”
2011-03-02 07:43 作者:刘昊 来源: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昊)2月23日,武汉开始执行新版限购令,二手房市和郊区全部被纳入限购范围。限购一周以来,围绕因限购而导致二手房无法交易的纠纷不断,有中介老总笑称“全城扯皮”。不过法律人士表示,限购导致交易搁浅可协商解约。
武昌黄鹂路一中介店长表示,由于春节后就有传言二手房也将被限购,所以2月23日之前一周有很多客户来看房,希望抢在被限之前买房。“2月23日新版限购一出,大家都傻了眼,买家扯皮、卖家无奈,我们也很冤枉。”
武汉一大型连锁中介负责人表示,新版限购一周以来,几乎市内所有店面都报告了限购引发的合同纠纷。而这些纠纷中,买房都认为政策变化是不可抗力;卖方则大多不愿退定金,僵持不下很普遍。
2月初,已有两套住房的黄先生以85万元全款购买了永清街一套两居室二手房。谁知还没来得及过户,新版限购令就出台了,黄先生想退房,但卖家陈先生却不愿退定金。陈先生告诉记者,本来可以提前办过户,是因为黄先生个人原因推迟了时间,所以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香港路一中介透露,2月23日当天就有客户以“限购”政策为由,到店面要求撤单,有几个单子退了,中介公司损失了上万元的佣金收入。“现在二手房成交本就低迷,这些单子一退,我们这个月血本无归了。”
湖北证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峰表示,因“限购令”产生纠纷,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约。“如果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是在限购令落实之前,但是因为政策出台而造成买方丧失购房资格的,则可以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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