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化运作“管”公租房
2011-03-01 01:56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28日召开的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区县上半年完成公租房运营机构的组建工作。目前,徐汇区已成立了两家相关公司。
28日的会议明确:将由市、区(县)政府组织和扶持一批专业运营机构从事公租房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并吸引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运营机构应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组建,具有法人资格,采取市场机制运作,以保本微利为营运目标,着重体现公共服务的功能。政府可投资入股运营机构,通过合理让渡或不参与分配租赁收益等方式,支持和保证运营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称,今年上半年,上海各区县必须完成运营机构的组建工作,建立经营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上海市有关部门正抓紧安排对各区(县)的财政资金支持方案,各区(县)要抓紧落实运营机构资本金,还要对近年来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按10%提取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清查,没有足额提取的必须按规定补提,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投入使用。
据徐汇区政府人士介绍,区里成立的分别从事公租房管理和建设(筹措)的两家公司,注册资金分别为5000万元、4亿元,前者由区国资部门出资,后者由市区两级财政以及区国资部门共同出资,“两家公司都是封闭运行,只做公租房”。
价格方面,根据规定,上海的公租房将“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具体则由运营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报送住房所在区(县)物价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在租赁合同期内,运营机构不可单方面调整租赁价格。
2011年上海将安排建设和筹措公租房(含单位租赁房)200万平方米、4万套,供应50万平方米、1万套。其中,中心城区以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房为主,郊区(县)可以单位租赁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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