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积金贷款昨起执行新政

2011-02-26 08:30    作者:胡良光 严颖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 通讯员/严颖)昨日“穗十条”楼市调控正式生效实施,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昨日起公积金贷款同样执行新政,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60%。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从昨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执行新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自2011年2月25日(包括25日)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申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2011年2月25日前已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申请,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此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曾表态,首次置业者也只能新买一套房,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又再度澄清,根据新的限购政策,首次置业者能买两套房。另外,从化、增城限购政策由当地政府自己制定,广州只是定十区的住房价格年度控制目标。而从化、增城两市户籍人口到广州市十区买房,也不需要出示1年以上的纳税或社保证明。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