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版“限外”条款挺宽松(图)
2011-02-25 03:21 作者:龙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王荔珏 摄 |
限外政策
对于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据记者了解,实际上,去年的广州细则已经对限外有所规定,但新细则里限外的条件变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合富置业首席分析师龙斌博士表示,这个改变并非宽松之举,而是设定一个时间期限。
之前的政策没有规定时间期限,大家理解为任意一年的纳税证明或是社保证明都可,但现在明确规定了时间段,是较为科学的做法,也更有操作性。
目前全国多个城市都出台了“限外令”,但以北京的最为严苛,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似有歧视外地人之嫌。而包括广州、上海在内的诸多城市,则基本都只需“1年以上证明。” 记者 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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