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设施“被牟利” 北京首个限价房小区遇尴尬

2011-02-23 02:22    作者:叶书利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北京首个限价房小区旗胜家园的多个配套设施被“摆上货架”。

  2月17日,旗胜家园业主向记者反映,在北京市人大于2010年12月1日明令该小区幼儿园移交公办的情况下,2月18日,无办学资质的东联文德私办幼儿园却顶风开园招生。

  2月19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了现场。记者注意到,东联文德幼儿园外墙被涂成蓝色和黄色,在小区内甚为扎眼。不过奇怪的是幼儿园虽已开园招生,但当天幼儿园大门却紧闭,周边也没有张贴相关的招生简章,甚至门口连个幼儿园的名称也没挂。

  对这种反常的招生行为,小区业主解释,这家幼儿园自18日开始接受客户的需求登记,且先行收取500元定金。之所以不敢光明正大地挂牌开园招生,是因为这家幼儿园无办学资质,且北京人大已明令将该幼儿园回归原本的公办性质。

  幼儿园尚无办学资质

  记者进一步调查后,相关内幕相继浮出水面。

  据业主介绍,当初对外销售时,开发商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宣传,该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甚至一度传出还是北师大附属幼儿园。

  而在该小区业主入住的去年7月前后,北京政府为了解决北京区域幼儿入园难、入好园难的问题,已明确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可就在此时,作为北京首个限价房小区旗胜家园开发商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却以3600万元的价格将小区配套幼儿园转卖给了私人公司东联文德。

  对此,开发商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回复,公司拥有幼儿园的产权,因此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关处置。《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只提到幼儿园的配套,但没有说一定是公办幼儿园。

  记者从该小区所在地北京昌平区教委获知,目前该幼儿园未获得相应办学资质。虽然没有办学资质,但东联文德的开园准备工作却一直在进行中,去年7月开始,该幼儿园就宣称,开园后幼儿园收费在2600元/月。

  在有关人士和相关媒体等的努力下,去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决定:由北京市住建委督促住总开发公司、东联文德集团立即停止对幼儿园的改造工作,并及时解除住总开发公司与东联文德集团签订的售让合同。同时,督促开发商尽快落实配套幼儿园移交前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顶风招生或为补偿费?

  然而到目前,昌平区教委相关人士回应,开发商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还没有将该幼儿园产权移交给昌平区教委,同时强调,昌平区教委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北京市人大指定的此事件督导者市住建委方面告诉记者称,此事不归自己部门管辖。事件的当事人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士也未对目前的进展情况表态,只是强调此事记者应该去问东联文德。

  但在采访中,记者曾亲往幼儿园现场,并向幼儿园工作人员要求进行采访,但对方得知记者身份后,只扔下一句“这事没什么好沟通的”后便关门进屋。

  对于目前此事件的僵局现状,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分析说,保障房建设中的管理漏洞,导致了目前旗胜家园幼儿园出现问题。比如开发商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4月底投标买地时,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了该幼儿园所在地块的地价款,因此他们认为有权处置幼儿园的问题。出于利益考虑,后来就出现了开发商将此幼儿园转售给东联文德,且相关转让费已落袋;而东联文德也因为向开发商支付了3600万元的高额转让费,不愿轻意退出。因此,虽然昌平区教委不会向其颁发办学资质,但目前仍顶风开学招生,其目的可能并不在于真正办学,而在于希望造成既成事实,以便在以后退出时作为谈判时的筹码,获取更多的退出补偿费。

  同步播报

  地下室遭分割群租

  旗胜家园小区有近20栋住宅楼,每栋楼的地下室原本属于业主们的公共配套,但时下皆已被小区物业北京北宇物业管理公司租出去。据记者了解,北京北宇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皆隶属北京住总集团旗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与其中一栋楼地下室承包人的沟通中获悉,该承包人于去年将这栋楼地下一层承包下来,总共花费了近50万元。他透露说,这个小区所有的地下室都已被物业转租出去。

  承包人将这层地下室承包下来,通过装修将其分割成近百个小房间,租金每间房每月能收到数百元。但这位承包人在带领记者参观他所承包的地下室时,记者发现,由于物业担心引起外界非议,不让这些承包人公开张贴出租合同,因此,这位承包人承包下来的地下室内有近九成的房屋空置。


  【稿件声明】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如需转载或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官网:http://www.nbd.com.cn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