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月房价 70城市68个涨
2011-02-19 03:08 作者:柳建云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统计局首次启用新方法发布房价数据
本报北京讯 (记者柳建云)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多数普遍出现上涨,70个大中城市上涨的达到了68个之多,其中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10个,海南省海口同比涨幅居首,达21.6%。新建住房方面,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中北京涨幅最大,广州涨幅最微,同比涨幅分别为6.8%,1.5%,0.1%。二手房方面,北京依旧表现抢眼,同比涨幅达9.1%,上海为1.8%,广州仍为0.1%。
记者了解到,本次全国房价信息,也是国家统计局今年改良房价统计后的首次发布。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每月18日定期发布上月房地产价格统计信息,重点关注各城市不同对比基期的分类及总指数,不再计算和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的平均数。同时,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直接采取更为准确齐全的当地网签数据代替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报数据。
记者留意到,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广州房价上月的环比上升幅度为1.7%,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本周公布的数据则显示,广州市属十区上月房价环比下降5.8%。数据不同主要是由于计算方法不同造成的。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