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算法算出70城市1月房价变动(图)
2011-02-19 03:30 作者:刘宇鑫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昨天,国家统计局首次用新的房价统计方案发布今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的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有68个城市,涨幅不低于10%的城市有10个。
数据显示,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与前一个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涨幅超过2%的有4个,分别是深圳、洛阳、岳阳、桂林;房价出现下调的有3个,分别是重庆、泸州、南充。
1月份二手住宅价格与前一个月相比涨幅超过2%的城市有5个,下降的城市有3个;同比上涨的有65个,下降的有5个;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6个。
在1月份颁布执行房产税的重庆、上海两地格外受关注,其中,重庆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降0.1%,同比涨8.1%,成为四大直辖市中惟一一个房价环比下调的城市;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涨1.1%,同比涨1.8%。其他直辖市中,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涨1%,同比涨9.1%;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涨0.3%,同比涨2.6%。天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涨1%,同比涨7.6%;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涨0.1%,同比涨3.3%。
根据房价统计新方案,新建商品住宅类和二手住宅类均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但国家统计局昨天表示:“由于新旧方案交替,网签数据多,工作量较大,本月90平方米及以下、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以上分类数据将在下月随同2月份数据一并发布。”
延伸阅读
房价统计新方案
主要变化在哪
国家统计局表示,从1月份起开始实施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对影响价格指数计算的主要因素都进行了相当大的调整,本月数据与以往历史数据不完全可比。
新方案还将房屋销售价格指数调整为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新建住宅类下设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
从本月开始,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另行调查;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收集的各个项目(楼盘)的分类交易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而以往,房价统计主要依靠开发商上报数据,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和样本完整性都很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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