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家庭租房补贴与低保联动调整
2011-02-10 01:32 作者:齐琳 来源: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齐琳)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430元上调为480元,北京市住建委昨日发布通知,按照廉租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廉租家庭领取的租房补贴、承租廉租实物住房的家庭实缴月租金,也随城市低保标准联动调整。
北京廉租保障分为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实物配租是廉租家庭以低租金直接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租金补贴则是政府向廉租家庭发放补贴资金,廉租家庭用补贴资金自行租房。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廉租房的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月租金标准的计算,都与低保标准有关。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北京市上调了低保标准,在计算廉租家庭租房补贴月补贴额,以及承租廉租房的家庭实际缴纳的月租金时,公式中的低保标准取值也将由430元调整为480元。
租金补贴方面,在该通知下发之日(今年1月21日)前,已经通过租房补贴资格审核,但未租到住房的廉租家庭,经核定租房补贴月补贴额需调整的,由户口所在地的住保部门按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申请核发租房补贴。而对于已签订租房补贴协议的廉租家庭,在合同期内领取的租房补贴不做调整。合同到期重新签订协议时,再按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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