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频出重手:压房价是标 调经济结构是

2011-01-31 03:31    作者:李木子   来源:证券日报

  李木子

  “国十一条”、“国十条”、“国五条”、新“国八条”、房产税,接踵而至的调控政策袭向房地产市场。但结果是房价不降反升,住宅销售量也屡创新高。笔者认为,狭隘地把房地产调控目标集中到房价下降一点,便会认为房地产调控作用有限;但如果站在“十一五”收官“十二五”开局经济结构调整的高度,便可以有更全面的认识。

  经济转型是贯穿“十二五”规划的主线,房地产也面临着从支柱产业向重点产业转型的节点。在最近十几年的经济发展中,房地产一直担负着支柱产业的角色,拉动从土地、建材到家电、装修的超长产业链发展。然而,问题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显露出来。

  实施房改以来,住宅的货币化购买模式在带动了上下游产业链发展、促进经济快速前进的过程中,也使得住宅从单一的消费类商品转向兼具投资和消费双重属性的商品。增长速度快过工资涨幅的房价、日益凸显的通胀预期,使得住宅成为部分人“防通胀”的首选。住宅在拉动消费、创造税收的同时,也阻碍了一部分人的当期消费。时至今日,“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的观点仍弥漫坊间。

  笔者以为,这一观点确有夸大之嫌,但中国经济发展过重依赖房地产行业也确实是不争的事实。房地产行业已经走过了最辉煌的快速发展时期,再作为支柱产业带动中国经济的发展显然不合时宜,转型是房地产行业继续生存发展的当务之急。

  当然,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目标并非可以漠视,它仍是一个直观的目标。经过1年多的调控,可以说已经初步实现,虽然房价仍旧上涨,但脚步放慢了许多;但如果更积极的看待这场持续了一年多的房地产调控,便会发现,调控的根本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内部的健康,为房地产转型做铺垫。

  从2010年1月份的“国十条”到刚刚出台不久的新“国八条”,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二成升至三成,是明文规定,风险自控的银行利率优惠也从30%收至15%,甚至更少;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从四成提高到五成,再到现在的六成;三套房已经全面叫停;限购的条文从地区性规定上升到新“国八条”中的一款。尽管部分条款确为短期行为,不可长期延续,但能迅速清理房地产市场中的问题,降低房地产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平稳的运行。

  “十二五”规划中对保障房建设进行了专门的描述,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已经开征,重庆市第一笔房产税申报已经入库。

  另一方面,房地产作为商品,兼具着投资和消费的双重属性。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意味着民生是十二五发展的一个基本点。回归到此轮房地产调控,从8月份开始,李克强副总理就反复强调加大安居保障工程建设力度,这也是从长远的角度让房地产回归“民生”本质的一个途径。

  从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到首套房首付比例优惠取消,从开发商拿地首付50%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房地产调控步步深入精准打击投机客。看似会“误伤”刚需,然而站在“十二五”已经开局这样一个时间点来看,这一切的调控措施都不仅仅是调控房价那么简单。它还承担着促房地产转型,并在此基础上谋新一轮健康发展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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