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措施调控房地产 清理房地产闲置地

2011-01-26 14:52    作者:周珂   来源:桂龙新闻网

  1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2011年全区国土系统的工作任务,并强调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加大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肖建刚在会议上指出,2011年,广西国土部门将在用地供应、打击圈地囤地等方面采取六大措施,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这六个方面:一是科学制定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二是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三是探索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新模式;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加大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土地闲置一年以上收取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无偿收回,坚决打击圈地囤地行为;五是加强房地产土地市场的检测和监控;六是抓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除了贯彻房地产调控措施,国土部门在用地方面,将重点保障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用海;重点保障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村居民建房等民生用地;重点保障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北部湾经济区、桂西资源富集区和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的用地;禁止向“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供地。

  针对地质灾害,将争取出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文件,对今年排查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在主汛期到来之前,以县为单位对易发区和隐患点的监测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选择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实地紧急避让演练。此外,还将加强预警预报,加快隐患点治理,完成大石山区人畜饮水水源建设工程。(记者 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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