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划五年内建54万套房(图)

2011-01-24 03:07    作者:龚夷菲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将在现在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记者高鹤涛摄
  《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征求公众意见

  本报讯 (记者龚夷菲)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由该委制订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于日前开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照该规划,未来五年深圳将建设各类住房54万套、总建筑面积4076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0万套、建筑面积2700万平方米,建设和筹集保障性住房24万套、建筑面积1376万平方米。

  中小户型住房用地得到保障

  按照规划,未来五年将加强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和稳定住房供应规模,全市供应住房用地12平方公里,其中新供应住房用地3.5平方公里,城市更新用地6.5平方公里,征地拆迁返还用地2平方公里。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不低于70%。

  同时,商品住房用地9平方公里,规划建设30万套、建筑面积27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用地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6.4万套、建筑面积920万平方米,其中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10万套、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6.4万套、建筑面积320万平方米。通过将企事业单位自有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企业存量用地建设、收购房源等其他方式筹集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7.6万套、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

  亮点

  一

  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提至44%

  《规划》提出,要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改进住房分配方式,提高中低收入居民住房资源占有比重。规划期内,将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由“十一五”期间的20%提升至44%。

  改善低收入居民家庭居住条件,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双困和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居住水平提高到15平方米以上;提高中等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自有水平,将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从现有的40%提高到50%。

  解读:希望留住更多人才

  深圳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这一比例提升至44%,对调节整个深圳住房不均匀方面有个很好的作用。“人才安居类的保障性住房比例明显加大,这也说明政府希望可以留住更多的人才”。宋丁说,低收入者渴求的经济型适用房在整个保障性住房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政府更鼓励以租住的形式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亮点

  二

  提高非自住性住房税收成本

  规划提出,将加强和完善针对不同住房需求的差别化金融税收政策,降低自住性住房需求的税收负担;提高非自住性住房需求的信贷和税收成本,并运用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严厉打击对住房的投机炒作。

  同时,通过差异性的购房贷款首付成数、利率水平,有区别的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税基和税率,鼓励和扶持自住需求,限制和控制投资需求,遏制和打击投机需求,并保持相关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推进实施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征管工作,建立取得、保有、转让等各环节协调,搭配合理、税负平衡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发挥税收在住房资源分配中的积极作用。

  解读:谨慎酝酿房产税

  对此,宋丁认为,深圳征收房产税,目前应该还是处于酝酿之中,由于上海、重庆征收房产税后,市场上确实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

  因此,对于深圳乃至整个广东,对于房产税的出台应该更加谨慎,预计即使深圳征收房产税,税率也不会高于重庆,税率不高对于整个房价的影响也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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