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外SOHO东区业委会“分裂”
2011-01-21 15:5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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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外SOHO东区
本报讯 (记者张宁)昨日,建外SOHO东区业委会委员和业主,向建外街道办递函,要求业委会公开工作档案。
3位业委会委员称,业委会陷入分裂状态。11名委员中,他们3人看不到工作档案,业委会从未召开过全体会议,决议出台也不知情,遭业委会主任等8人“屏蔽”。业委会主任回应,业委会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决议均告知每位委员。
3名委员称被“屏蔽”
昨日,建外SOHO东区业委会委员段先生和几名业主前往建外街道办,递函要求政府监督,提出业委会向业主公布工作档案、制定工作规则等4条诉求。
业委会委员段先生称,新一届业委会成立以来,没召开过一次全体业主会议,业委会一些决议出台,是业委会主任等8个委员决定,他和另两名委员被“屏蔽”,只是事后接通知,虽能发表意见,但基本等同于无效。
业委会副主任张先生说,他和段先生等三名委员遭业委会信息“屏蔽”,很多事情他事先不知情,工作档案也查阅不到。他曾致函提议召开全体业委会委员会议,但未获响应。
昨日,建外街道办负责人表示,会将反映的诉求向业委会转达,街道办也会在职责范围内监督协调。
业委会主任否认“屏蔽说”
对于“3委员遭屏蔽”的说法,昨日,业委会主任张女士等另4名委员予以否认,她称,此前的业委会会议,采取书面形式召开,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后都会告知每位委员,委员可以发表意见。“去年底曾发出择日召开全体会议的通知,但没有委员响应,今后可以召开当面的全体委员会议。”
张主任等人还提出,业委会的分裂状态,源自副主任张先生曾动议,以业委会之名收取物业费,遭到他们拒绝。对此,副主任张先生予以否认。
■ 影响
少数业主指业委会工作不透明
去年10月,因不满业委会和新物业(锦融物业)发告示收取物业费,优先偿付小区拖欠的能源费,小区业主陈先生曾致函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提出了14点质疑,认为业委会工作不透明。
陈先生说,去年12月13日,他接到业委会委托律师的电话,对方要求他10日内提供函内涉及问题的证据,否则他将被起诉。今年1月5日,陈先生接到要求停止诽谤业委会,并道歉的律师函。
陈先生不认同诽谤说法,并在去年12月29日,向业委会发函,提出查看业委会会议纪要等多项档案信息,但未得到答复。
昨日,业委会主任张女士等委员表示,业主陈先生在致函以及短信中,言辞涉嫌诽谤,因此业委会拒绝他查阅工作资料,但可以向其他业主公布。
■ 专家说法
小区重大事项需全体业主表决
社区问题专家北野认为,业委会的内部关系,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多数一方告知了少数一方即可,少数一方可发表意见。北野强调,如果是涉及到全体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比如款项支出等,多数业委会成员决议不行,11名业委会成员都同意也不行,而是应该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表决。
本报讯 (记者张宁)昨日,建外SOHO东区业委会委员和业主,向建外街道办递函,要求业委会公开工作档案。
3位业委会委员称,业委会陷入分裂状态。11名委员中,他们3人看不到工作档案,业委会从未召开过全体会议,决议出台也不知情,遭业委会主任等8人“屏蔽”。业委会主任回应,业委会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决议均告知每位委员。
3名委员称被“屏蔽”
昨日,建外SOHO东区业委会委员段先生和几名业主前往建外街道办,递函要求政府监督,提出业委会向业主公布工作档案、制定工作规则等4条诉求。
业委会委员段先生称,新一届业委会成立以来,没召开过一次全体业主会议,业委会一些决议出台,是业委会主任等8个委员决定,他和另两名委员被“屏蔽”,只是事后接通知,虽能发表意见,但基本等同于无效。
业委会副主任张先生说,他和段先生等三名委员遭业委会信息“屏蔽”,很多事情他事先不知情,工作档案也查阅不到。他曾致函提议召开全体业委会委员会议,但未获响应。
昨日,建外街道办负责人表示,会将反映的诉求向业委会转达,街道办也会在职责范围内监督协调。
业委会主任否认“屏蔽说”
对于“3委员遭屏蔽”的说法,昨日,业委会主任张女士等另4名委员予以否认,她称,此前的业委会会议,采取书面形式召开,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后都会告知每位委员,委员可以发表意见。“去年底曾发出择日召开全体会议的通知,但没有委员响应,今后可以召开当面的全体委员会议。”
张主任等人还提出,业委会的分裂状态,源自副主任张先生曾动议,以业委会之名收取物业费,遭到他们拒绝。对此,副主任张先生予以否认。
■ 影响
少数业主指业委会工作不透明
去年10月,因不满业委会和新物业(锦融物业)发告示收取物业费,优先偿付小区拖欠的能源费,小区业主陈先生曾致函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提出了14点质疑,认为业委会工作不透明。
陈先生说,去年12月13日,他接到业委会委托律师的电话,对方要求他10日内提供函内涉及问题的证据,否则他将被起诉。今年1月5日,陈先生接到要求停止诽谤业委会,并道歉的律师函。
陈先生不认同诽谤说法,并在去年12月29日,向业委会发函,提出查看业委会会议纪要等多项档案信息,但未得到答复。
昨日,业委会主任张女士等委员表示,业主陈先生在致函以及短信中,言辞涉嫌诽谤,因此业委会拒绝他查阅工作资料,但可以向其他业主公布。
■ 专家说法
小区重大事项需全体业主表决
社区问题专家北野认为,业委会的内部关系,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多数一方告知了少数一方即可,少数一方可发表意见。北野强调,如果是涉及到全体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比如款项支出等,多数业委会成员决议不行,11名业委会成员都同意也不行,而是应该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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