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钉子户阻碍道路改造6年被裁决半月内腾退
2011-01-21 15:5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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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阳路高碑店乡路段,未搬走的住户占据了规划中的东向西辅路车道。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宁)前日,朝阳路“钉子户”孟老太一家,收到朝阳区房管局《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被要求在15天内腾空院内住户,总计补偿约290万元。昨日,孟老太表示,不能接受这一标准,将不会搬离。
“钉子户”致路“梗阻”
朝阳路2005年3月开始拓宽改造工程,2007年二期工程启动,至今未全线完工。
孟老太的房子共有三间,位于朝阳路辅路上,约180平方米,南侧临街为门脸房。昨日,朝阳路就剩她一家未搬迁,她家外围仍立着蓝色围挡,墙壁上的“拆”字清晰可见。
朝阳路从东向西方向,到她家门口后,立即向南“挤压”缩小,形成“肠梗阻”,昨晚6点,该路段双向均行驶缓慢。
该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她家的房屋如果不拆除,施工方就无法贯通北侧辅路、新建雨水管线,主路受影响无法施工。
房管局裁定半月腾退
“不是我不愿意搬,但谈了很多次都谈不拢。”孟老太介绍,工程开始后,她家接到拆迁通知,但一直未与拆迁方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
前日,孟老太接到朝阳区房管局发出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裁决书显示,孟老太应得拆迁款98万元。经调解,拆迁方将另支付搬迁综合补助费92万元,同时,三个月内保留高碑店北花园定向安置房的权利,该小区均价7600元/平米。如放弃购买,另给予购房补助100万元。据此估算,孟老太一共能获得290余万元。
裁决书还要求,在接到裁决书15日之内,孟老太须腾空所有居住在该院的住户,否则房屋管理局将申请强制拆迁。
房主要求一平方米补4万
“我知道,很多人指责我造成朝阳路拥堵,但我也有自己的难处。”孟老太昨日说,她房子在规划红线内,位置比其他人好,且比邻居房子新,再加上身有残疾。
“我们邻居有补2.5万一平的,我要3万也不为过。”孟老太称,曾提出补偿3万元1平米,并给3间门脸房,但未获同意。
孟老太说,290万的补偿标准,她不会接受,也不会搬走。不但不接受裁定标准,现在她要求一平方米补4万元。如果要强拆她家房子,将前往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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