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会”力陈保障房“以租代售”
2011-01-19 01:13 作者:丁婷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建议直指经济适用房弊病,称审核难易投机
丁婷婷
面对每平方米2万元左右的楼市均价,深圳“两会”的代表和委员对保障性住房的关注较往年更为强烈。
而以“保障性住房以租代售”为核心思路的提案,直指曾爆出“豪宅门”、“名车门”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作为各地政府曾大力兴建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正因为其难以操作性和可能出现的投机性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
深圳市人大代表黄翔于1月15日向深圳人大五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保障性住房由廉价出售变为廉价出租的建议》,指出深圳目前的保障性住房构成结构上不合理,即“经济适用房比例大大高于廉租房比例,偏离保障性住房的目标”,并建议经济适用房建设应逐步减少直至退出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全部资源集中于建设廉租房,保障性住房应该力举廉租房的“廉租”而不是经济适用房的“廉售”。
深圳“两会”代表、委员们质疑经济适用房的主要理由有两条,即申请人条件审核的难以操作性以及房屋的商品属性可能带来的投机空间。
深圳“的哥”蔡某很直接地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骗取经适房的代价太低了,一经发现才罚5000元!谁都愿意做这样低成本的冒险。”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今年深圳人大的“一号建议案”中也指出,现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善,政府难以对个人真实财产及收入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加之瞒报、假报、转移财产以求获得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成本低廉,极易被违法者所利用,市政府应该及时停止经济适用房政策,借鉴香港公营房屋制度的成功经验,发展只租不售的公共租赁房。”
“以租代售”、“只租不售”的保障房理念这几年一直都有众多代表关注。早在2008年5月,奚蓉等九名深圳市人大代表就曾提交《关于停止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售,全部改廉租的建议》。当时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回复奚蓉等代表称,将“明确"以租为主"的保障方式,考虑租售衔接”;对于已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收益问题,政府将通过具体管理办法“尽力压缩获利空间”,充分体现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而非投资作用。
但2010年仍有代表如杨剑昌、彭桂华等14人提交经济适用房退出保障房体系、保障房“以租代售”的建议。
针对经济适用房产生的种种问题,深圳市人大代表郑学定等甚至于1月17日启动了人大询问案,质问深圳市政府为何建设慢、审核乱。
“之所以要这么做(启动人大询问案),是因为今后保障性住房是大头,我们要给政府敲个警钟,让他们知道人大这么关注保障房问题。”郑学定对本报记者说。而对于询问案的效果,“很难说满意不满意,因为制度和规章就是这样,也很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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