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公司违法占地盖楼被罚11万
2011-01-19 02:05 作者:吴鹏 来源:
本报讯 (记者吴鹏)昨晚,国土部通报去年第三季度部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其中被挂牌的“北京市西根尚业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酒店案”,违法建筑物已被没收,镇党委政府被通报批评。
去年第三季度6案基本处理到位
去年10月13日,国土部挂牌督办了安徽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违法占地建造船厂、湖北省京山县政府违规出让土地等6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曾在挂牌督办发布会上表示,这6起案件,主要是针对2009年度土地卫星图片执法检查、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发现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以及房地产项目违法用地案件。
昨晚,国土部通报称,目前上述案件已依法依规基本处理到位。
房山大石窝镇水头村支书被建议免职
6起案件中,北京一起案件上榜。2006年11月,北京西根尚业商贸有限公司与房山区大石窝镇水头村经联社签订《荒山荒坡承包协议书》,承租该村集体土地用于种养业、民俗旅游业。
根据国土部的通报,2009年4月,该公司开始建设“美石谷休闲会所”,占地536.68亩,建筑物占地9.83亩。至调查时,已建设会所一栋,主体已完工;饭店一栋,主体已基本完工;艺术厅一栋,正在建设桩基。
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曾表示,此案涉及企业违法占地行为。国土资源部责成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据悉,到2010年8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6553.73平方米,并处罚款11.79万元。没收的建筑物,已经房山区政府批准交由大石窝镇政府处理,罚款已全部缴纳。
另外,房山区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决定,给予大石窝镇水头村支部书记刘秀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大石窝镇党委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责令大石窝镇副镇长宿建军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区范围内给予大石窝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
链接
挂牌督办的6起案件
●安徽省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违法占地建造船厂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正菱集团和鹿寨金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建水泥厂案
●湖北省京山县政府违规出让土地案
●贵州省盘县政府违法批地案
●北京市西根尚业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酒店案
●湖北省郧西县政府违法批准勘察、开采矿产资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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