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仍可帮二手房买家报低价

2011-01-17 03:08    作者:张忠安 赖伟行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二手房网签半月超280宗 不足一成中介参与网签

  广州二手房网签已经超过半个月,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有280多起房屋成功网签。不过,记者走访也发现,仍然有部分中介表示可以帮买家报低价避税。业内人士表示,在网签过后,如果低价避税风险比较大。

  本报讯 (记者张忠安、赖伟行)根据阳光家缘数据,自1月1日广州二手房网签以来至上周六,包括成交和递件的交易达到280多起,大部分网签价格都同市场价比较接近,也有22条放盘记录。

  有中介称仍可报低价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的网签个案中,有中介促成的交易成交价都大多比较接近市场价,而市民自行交易的部分案例成交价较低。广州市国土相关负责人透露,其中有近百宗自行交易的个案为单位与下级单位之间的资产转移登记,这一自行交易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仍然有中介表示,可以帮助买家报低价。在中山路某中介门店,记者以买家的身份打探,二手房网签后,是否还可以报低交易价格以减少税负。“现在很多都还没有放到网上,还是可以把价格报低一点的。”该门店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过,她也表示,如果买家要求报低价格可能存在交易风险,“比如被要求补税,或者面临其他的处罚。”

  事实上,在二手网签之前,实际成交价格同报税价相差甚远。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网签的个案中,虽然有部分报价较低,但也不能排除少部分房产低价交易的可能性,而由于现时二手房网签系统已经与税务部门系统联网,所以对低价避税的行为主要由税务部门进行监控。

  仅33家中介有网签记录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广州已有超过400家中介公司获得网签数字证书,可以进行网签系统交易操作。但截至上周六,仅有33家中介公司有二手房网签记录,占到“许可”量的8.25%。

  “在二手房网签系统运行走上正轨后,我们将加强对中介公司是否有进行网签行为的检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州还计划制定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办法,对促进中介公司进行二手网签将更有约束力和强制性。

  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经公布了二手房网上交易规则,严格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房地产中介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取得执业证。同时,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还通过与房地产档案系统、房地产中介诚信系统、财税系统、各银行系统等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利用,从二手房放盘出售、《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交易资金托管等方面入手,详细规范房地产中介在交易各个环节的行为。而且《存量房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即锁定房屋,不能再次交易。

  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此前公布的方案,1月20日起,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由市民自行交易的二手房实行网上交易。“目前黄埔等区已经在试行网签,1月20日其他5区同时推行应该问题不大。”该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而据了解,除了中心六区外,花都、番禺、南沙、萝岗等区域的二手房交易将在今年7月份前统一纳入全市网上交易。

  另外,最近市场上有关契税上调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但广州多数中介称,暂时还没有接到相关信息。

  二手房网签交易过程中Q&A:

  Q:卖家可以选择几家中介机构发布放盘信息?

  A: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选择一家或者多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房屋信息。

  Q:网上信息发布后,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怎么办?

  A:房屋信息上网发布后,在委托期限内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有关当事人应当签订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的书面协议,然后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变更或者撤下该房屋信息的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到期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撤下房屋信息。

  Q:与中介签订合同后并在网上发布信息后,业主欲与买家自行交易怎么办?

  A: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上网发布房屋信息后,拟自行与买家交易的,需书面通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到书面通知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撤下房屋信息,与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律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Q:网签合同后,各方当事人可以查看到什么信息?

  A: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各方当事人可以查看房屋的交易状态(如签订买卖合同、递件、完税、过户、领新证)、交易形式(中介促成、自行交易)、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等相关信息,直至本次交易完成后撤下房屋信息。

  Q:办理网签手续后产生争议怎么办?

  A:办理网上交易手续后产生争议的,各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时处理。争议解决后,应当向原签约服务点或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协商、调解协议或者仲裁、司法机关裁决文书,由原签约服务点或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相关手续。

  新闻链接

  上海:

  做好房产税

  改革试点准备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市长韩正16日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上海要全面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并按照国家部署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韩正表示,上海的房地产市场要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按照国家部署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推进保障房建设

  韩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还谈到,2010年上海的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超过12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新增受益家庭9000户,累计受益家庭达到7.5万户。经济适用房申请供应完成徐汇、闵行两区试点,在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郊区全面推开。颁布实施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动迁安置房新开工建设806万平方米,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54.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81万户。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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