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城市运营商参与城市建设的思考

2010-11-26 18:37    作者:严虎   来源:  

    让我们来看一下崇左市的情况。崇左建市之初,政府就提出要将崇左市建设成为“桂西南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美好的发展蓝图,5年来政府先后投入15亿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搭建起了“中心城市”的基本框架。但是纵观当今的崇左市区、回望城南新区,不可否认地事实是;15亿的基础投入相对“中心城市”而言犹如杯水车薪,而城南新区的开发建设也没有达到预期目标。“6年建新城”的承诺看来只能变成美丽的谎言。

    城市建设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无论是新城的开发建设还是旧城的改造升级,如果没有雄厚的财力支持,城建工作都将面临瘫痪状态。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最主要的投资者;但在市场经济时代,这位最主要的投资者已经力不从心,特别是当政府财力不续时,城市资源(基础设施)的开发也变城一种累赘,这时惟有借助市场的力量引入资金雄厚的商家(城市运营商)以灵活地投资形式(与政府合作、合资甚至商家独资)参与城市建设,才能进一步推动城市化进程。

    城市运营商是指承政府之上、启市场之下的一级半土地开发商,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又能将二者融为一体而且资金雄厚的特殊企业。简而言之就是当今城市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商)的综合放大版。不管是广州南沙新城的开发(由霍英东基金投资公司开发)还是海南琼海市博鳌城的建设(由中远集团率先投资建设),都是城市运营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留下的经典杰作。当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时,可以将大面积的城市土地以拍卖的形式委托城市运营商帮助政府完成部分城市建设。如崇左市丽江半岛(丽江新区)、太平半岛等等城市新区都可以考虑引入城市运营商。

    城市运营商的造城运动不仅仅限于大规模楼盘开发,而是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的方方面面。如新区内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绿化、集贸市场、水电供应甚至是污水处理、沼气池建设等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城市运营商实际上已经履行了部分政府职能,而政府职能部门也要学会下放部分权力,从传统的城市投资者、管理者角色向城市的经营者、调控者、推销者转变。只有这样,城市的开发建设才能迎来新一轮的发展。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