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建议征收房屋闲置税
2010-03-03 08:20 作者:赵尔印 来源: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府参事、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近日对媒体表示,自己将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案,所有提案设计物业税、房屋闲置税开征,土地招牌挂制度改革、农村住房建设、土地征收等方面。
让老百姓不再 “蜗居” 政府要做什么
郭松海委员指出,近来人们常常议论 “蜗居”。“蜗居”,其意思可理解为,蜗牛背着重重的壳,就像百姓购买了高价住房,为此肩负着巨额贷款,为偿还本息负担沉重,年轻父母在生命最好的20、30年间,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却步履艰难地行进在人生征途上。
“要让老百姓不再‘蜗居’,政府要如抑制通涨一样调控房价。”郭松海委员针对房地产行业上交10多条提案。 建议政府应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调整房地产的供给结构,完善土地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筹措住房社会保障基金,建立住房社会保障。
尽早开征物业保有税,抑制房地产的过度投资行为。在货币政策上,要实施区别化的信贷利率政策。同时建立全方位一体化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作到市场供求信息公开、透明,给予市场以正确导向,规范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合理的涉房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着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租赁税收。
物业税大势所趋 建议采用幅度比例税率
每当中国的房价出现飞涨局面,开征物业税的呼声就会四起。郭松海指出,从理论上分析,开征物业税可降低房价,但仅此过于狭隘,开征物业税对于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促进地方财政体制建设、防范金融风险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郭松海提案中提出,物业税在纳税人的确定上,在物业税开征前支付过土地出让金的业主可暂不交物业税先进行税款抵扣;只有在土地出让金抵扣完毕后才交纳物业税;对于产权不清的用房,暂时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同时对于本国居民在境外拥有的建筑物和土地也应交纳物业税。
郭松海建议按照物业本身的价值(或者价值的增值)进行课税,同时在制定物业税税率时,建议采用幅度比例税率(如0.1%――2%),中央只规定税率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根据本地市政建设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税率。
对于个人的房产采用自主申报的方式,对单位房产采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方式。同时建议物业税的减免应考虑非商业用途而持有财产、弱势群体、公共或公益事业等进行减免。
北京五环内应开征房屋闲置税
郭松海委员指出,北京居高不下的房价,将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排斥到远郊,他们被迫终日往返于住地与工作地点之间,其骤高的交通成本,估计约一年有一个月延误在路上的时间,使得生活备感艰幸;也使地上交通和地下铁道拥挤不堪,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生活质量和人们的生活品质。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京大城市5环内的房屋空置率已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在某些社区,这一比例甚至已达到50%以上。2008年北京商品房空置率高居全国首位,为16.64%,商品住宅空置率为9.60%,同样高居全国首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51倍。
北京市区房屋空置率举高不下,拥有土地使用权者不使用,拥有房屋所有权者不自住、不出租、不出售,结果出现这种巨大反差:一边是几百万平方米的房屋在空置,一边是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一边是幢幢傲然矗立于高空的黑楼,一边是人们为夜晚归家而忙碌奔波于大街小巷;一边是每平方米约消耗0.3吨标准煤能量的房屋在大量闲置,一边是公众迫于乘坐窜梭往来的交通运输工具在长久地消耗大量能源;这种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有损于低碳经济,造成包括土地等资源的巨大浪费,潜移默化地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问题,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
郭松海委员建议应该借鉴法国、韩国、英国城市的经验作法,结合北京的现实,对市内 5环以内的地区试征房屋闲置税。
郭松海指出,对开发商竣工验收后的商品房,空置一段合理时间如一年或二年后,即被认定为闲置房屋;对某些单位闲置房产也是如此。对北京市内的长期闲置房屋的业主征收房屋闲置税。北京要学习国外近年来在大城市征收的房屋闲置税的经验,实施累进税率,其税收集中在那些收入高,房产多而空置,造成资源浪费的某些人身上。
同时开征房屋闲置税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应建立强有力的开征房屋闲置税的组织协调机构。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税务、土地、城建、房管、水、电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开征房屋闲置税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制定试征房屋闲置税的规则、标准,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政策。
【郭松海委员的其他提案】
希望国家统计局对2009年房价数据进一步给予说明
提案摘要: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比上涨1.5%。该数据存在数据互相矛盾、以及房价数据不能解释投资数据,和房地产成本,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利润与房价数据对应不起来等问题。建议国家统计局公开回应,并将有关房价统计方式以及不同城市的房价细节予以公布,公布数据得出的计算方式,以打消公众质疑。
调整房改政策,实现房改目标
提案摘要:建议调控房价,调整房改相关政策,落实房改目标,落实房改政策,调整房地产的供给结构,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限制高档住房建设用地,在货币政策上,要实施区别化的信贷利率政策,建立多元化的住房生产供应模式。
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提案摘要:建议政府应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住房保障,着力培育农民工住房租赁市场,并且允许转让宅基地,为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安居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
关于改革土地税制的建议
提案摘要:建议在土地占有环节,征收土地占用税,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物业税、土地闲置税,在土地转让环节,征收土地增值税、遗产税与赠与税。
关于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建议
提案摘要:建议做好村庄规划,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审批宅基地,建立宅基地有期限使用制度,建立超标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健全制度规范,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
关于限制土地征收适用范围的建议
提案摘要:建议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在修改中区分我国公共利益用地的具体类型,区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外两种情况,采取不同的土地征收方案,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
让我国农村第三次建房热潮持续、稳步的发展
提案摘要:在农村第三次建房热潮中,仍存在的许多问题和困难,建议在农村集中住房建设中,要以农民为实现利益的主体,多种渠道筹措农房资金来源。,科学编制村镇体系规划,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农村住房产业化,提高住房质量。
关于加强村镇住房建设的建议
提案摘要:建议编制村镇住宅发展规划,发挥农村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统筹村镇住宅基础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村镇住宅的质量保障体系,开展农村住房信贷与保险业务。
关于以土地置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建议
提案摘要:建议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积极探索拟置换的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问题,解决好农民集中建房中的资金补偿问题和保障问题,建议在全国推广以土地置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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