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将开展房产模拟评税
2010-01-08 17:44 作者:邓佳佳 来源:
物业税“空转”或将推向全国
物业税开征加快
从2003年起,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就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六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物业税“空转”,2007年又把试点范围扩大到河南、安徽、福建、大连等地。相关媒体昨天报道,物业税模拟“空转”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去年5月28日,国务院批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这一系列动作预示着,物业税开征的脚步正在加快。
物业税今年能否开征?
扬州无开征时间表
物业税开征是否“越来越近”?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物业税开征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庞大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必定会谨慎对待。国税总局一位负责人曾在去年初表示,物业税方案还面临众多跨不过去的门槛,短期内难有实质进展,开征时间大概在2010―2015年间。
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税“空转”推向全国,此举或许是在为开征物业税做准备。“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还不大,但在
局部地区试点对商业地产征收,还是很有可能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刘桓认为,今年可能会在部分城市试点开征物业税。
记者采访了解到,扬州不在物业税“空转”试点城市之列,目前尚未开展物业税征收工作。至于何时会开征,如何征收,还要等国家税务部门通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短期内不会开征。
普通住宅影响不大
高档豪宅才是对象
“除了营业性的不动产被物业税覆盖之外,首先可能被考虑覆盖的应该是高档豪华住宅,老百姓的自住住宅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可以划出的范围是,住在别墅、超大户型的人群将在征收之列,而物业税的税率大约在1%至2%之间,征收方式是按年征收。对于不同类型的住宅,如一般住房和别墅,在税率上也会区别对待。
而据刘桓介绍,政府开征物业税的设想是,第一步对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第二步是扩大到对住宅进行征税,其中对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征税也有先后顺序。
有关人士表示,开征物业税,将直接增加持有房地产的成本,会使投资型购房者产生观望情绪,放缓其房地产投资的步伐,这对短期投资行为的抑制作用较大。
打击市场投机行为
“物业税一旦开征,哪怕是试点开征,都将释放一个强烈信号,那就是国家要通过税收来调节房价,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刘桓指出。
网友认为物业税对房产投机是毁灭性打击,物业税的征收将迫使同时拥有多套高成本物业的业主由于支付不起物业运营成本(分期付款+物业税+利率上涨成本-房租)而面临断供风险,市场将出现大量二手房抛售,房地产供给问题将得到根本性解决,届时房地产开发商面对巨大供给压力,将停止捂盘抬价,现金流安全将成为第一位,现金将再度被市场珍惜,而房地产投机性资金将有望回归到实业投资,有望带动市场良性循环。
面对目前房地产投机泡沫,国家推出物业税不但能增加税收收入,而且能够有效发挥税收的经济宏观调控作用,可谓是一举两得。
名词解释
物业税
物业税是国际通行的房地产税制,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保有者每年都按物业评估价值缴付一定税款。
物业税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如何征收?
目前“空转”的物业税征收有两种计算模式,以房屋用途来区分。如果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税基的1.2%为物业税;如果房产是出租投资用,就以投资回报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但“空转”中并没有设定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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