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么近就建高楼,后面咋采光
2009-12-31 17:07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北园西侯家场小区不少居民表示,领补偿很无奈,他们还是想选择阳光

居民楼与新建的家居广场"近在咫尺"。 (记者 王蕾 摄)
□本报记者 王蕾
因住宅楼前陡然盖起一座23.5米高的商业楼,近日,北园西侯家场小区4号楼和10号楼的近百户居民拿到了一笔“遮光费”。对于这笔补偿金,并不是所有居民都感到满意。因为开发商事先未征求意见,有居民表示,“被补偿”实属无奈,如果有可能,他们还是想选择阳光。
前后楼间隔太小居民楼的阳光被遮住
西侯家场小区位于济南市清河社区。几个月前,清河集团的清河时代家居广场项目动工了,而这个新建的家居广场恰恰就在西侯家场小区4号楼和10号楼的南侧。因为新建的家居广场与两栋居民楼的间距太小,随着新楼一层层“长”高,居民楼的阳光被无情的遮住了。
在建的家居广场和居民楼之间楼距究竟有多小?有的居民说是7米,有的居民说大约有5米,也有的居民说不过3米,还有的居民说因为家居广场还在建设中,外部有脚手架,所以具体楼距有多少很难说,但是感觉就像“在眼前盖楼”。
带着对楼距的疑问,记者来到西侯家场小区4号楼某居民家中。这位居民住在二楼,的确如居民所言,从房子的南阳台看正在施工的工地,感觉工地就在眼前,估计间距不足十米。虽然关于楼距,很难得到一个准确的数据,但是一位居民告诉记者:“甭管距离多大,反正现在是盖一层挡一层,那边(家居广场)盖到二楼这边(居民楼)二楼就没阳光了。”
“遮光费”一年两三千元不少居民感觉很无奈
西侯家场小区4号楼和10号楼,一座七层,一座五层,根据清河集团给出的补偿标准,居民按照户型大小分别拿到了一年2600元和3600元的遮光费。
拿到了遮光费,有的居民很高兴:“想晒太阳可以到外面晒,一年给3600元,合着每个月300块钱,还可以。”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居民都对补偿表示满意。不少居民告诉记者,如果有可能,他们还是想选择阳光,可是现在房子已经盖上了,没得商量了。
家住西侯家场小区4号楼的闫福水(化名)看看自己南阳台上晾的鞋子,无奈地把鞋翻了个个。说是“晾”一点不夸张,虽然是南阳台,却没有一点阳光。四天前,闫福水刷了双鞋,直到今天还是潮呼呼的。
按照补偿标准,闫福水家得到了3600元的补偿费,可是在闫福水看来,给多少钱他也不愿意过“暗无天日”的生活。
“可是你不要钱又怎样,南边这楼能扒了吗?反正光也被它挡了,给钱咱就拿着呗。就算你不要也不会有阳光的。”
有居民质疑“被补偿”盖楼前为什么不跟我们商量
有的居民更是直接质疑:遮光了才给补偿,为什么盖楼之前不跟我们商量,现在除了拿钱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带着村民“被补偿”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清河集团副总、清河时代家居广场项目负责人王金龙。他说招商引资搞开发是为了整个清河集团。西侯家场小区的居民原来都是清河村的村民,现在他们每个月都要领生活费,只有清河集团发展好了,居民们才能过得好。目前给居民遮光费是暂时的,他们计划近两三年,另选地点重新安置4号楼和10号楼的居民。
然而对于这种说法,居民们却并不放心:“万一这届领导任期到了,我们还没搬出去,下届领导又不认账了,搬不了了怎么办?”
省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专家周长鹏律师认为,对于采光权的补偿,首选方式是让工地停工,消除妨害。如果确实不能停工,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采取现金补偿。如果对补偿不满,居民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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