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户们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2009-12-10 16:49    作者:李玉坤   来源:  

位于百花公园东门的家有儿女儿童广场现在已是大门紧锁。业户王先生与济南凯士客商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租下了一个店铺,并交纳了一年的房租、保证金共计3.5万元。”  对于儿童广场的问题,李老板的回复是,“至于儿童广场是公司资金周转的问题,这个我们承认,也已经拿出处

位于百花公园东门的家有儿女儿童广场现在已是大门紧锁。(记者 沈玉杰 摄)

  □本报记者 沈玉杰

  “今年10月,百花公园东门有个名为家有儿女儿童广场的教育培训项目在招商 ,我就交了2万元的入场费和押金。可还没等开业,就发现招商的老板被房东赶走了 。一打听 ,他收了我们的钱,却没有交房租,还欠着装修商的钱。我怀疑这个老板在玩‘空手道’。”读者张意(化名)日前给本报来电反映。

  这个招商的老板究竟想干什么?记者为此展开调查采访。

  交了两万元项目要泡汤钱 能否要回来,业户心里没底

  今年9月底,张意从宣传材料上得知,百花公园东门有个名为家有儿女儿童广场的教育培训项目在招商,便想参与办个少儿美术培训班。

  招商的地王府商业有限公司虽然今年9月才成立,但看到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有着500万的注册资本,儿童广场又在热火朝天地装修,张先生便认为“这事靠谱”。

  10月,张意与招商方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1万元入场费和1 万元押金。上个月,张意偶然得知,因为没有按约交纳租金,儿童广场的房东已经将山东地王府商业有限公司“赶走了”,要重新招租。

  “被骗了?”张意又惊又怕,急忙联系地王府商业有限公司的李老板询问。好在还能联系上,李老板当时答应退钱,约好了时间、地点却未到场,随后更是再也不接电话不回短信。

  欠着业户、房东、装修公司不少钱 李老板的员工说很久没见到他了

  12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百花公园东门的家有儿女儿童广场,看到的是紧锁的大门和空荡荡的大厅。

  记者还碰巧遇到了租房给地王府商业有限公司的“ 二房东”张先生。“今年9月份签了合同,他利用装修时间招商收钱,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租,后来我就把他赶出去了。到我这里找他的人不少,他拿了业户的钱,欠着我的房租,还欠着装修公司一大笔钱。”说起李老板和他的地王府商业有限公司,张先生满肚子都是气。

  记者随后又来到李老板公司位于普利・文东花园A 座的办公地点。门外没有公司名称,只挂着一个很体面的牌子:中国特色教育学会山东分会。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办公桌椅不多,几个员工看起来很清闲。

  听说是有人找李老板退款但联系不上,一韦姓工作人员称,李总上午一般谈生意,要中午打电话才行。一个女工作人员还接口说:“我们也很长时间没见李总了。”

  类似的事李老板还有一宗 业户交了上百万的房租后商城被查封

  记者采访中意外了解到,今年8月份,在济南翡翠郡南区一个综合商城招商项目中,50多个业户有着和张意相似的经历。承租该商城并向业户收取房租和保证金的济南凯士客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上半年,法人代表竟也是李老板。

  翡翠郡商城的50多名业户共交纳了上百万元的房租,但本应在今年下半年就开业的商城却始终“在装修”。8月,因房东与承租方济南凯士客商业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商城被天桥区法院查封6个月。

  业户王先生与济南凯士客商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租下了一个店铺,并交纳了一年的房租、保证金共计3.5万元。“最早签约的应该在5月就开始营业,但都等着退钱呢。我们最多的交了50多万的房租,最少的也交了1万多。”王先生说,他和别的一些业户也曾多次联系李老板,却没有任何结果。

  “半年租金 200万,李老板从业户手里收取的钱据我了解已经有300多万了。但他与我们签订合同后,并未按约定结算,这才引发了纠纷。他后来竟然说商城并不全归我所有,还反诉我欺诈,简直荒谬。”对于导致业户们无法经营的这场纠纷,8日下午参加庭审的房东王力一先生给出了自己的说法,“ 而且,我们之间的纠纷并不妨碍他和业户履行合同或退款。”

  >>李老板自己的说法

  12月8日,记者就家有儿女儿童广场和翡翠郡商城招商纠纷一事拨通了李老板的电话,问题尚未问完,他就挂断了电话。记者又通过短信向李老板进一步求证这两件事的原委。在短信回复中,李老板说,“翡翠郡那边法院正在审理。他租房给我,我装修租出去了!最后房子又不是他的了!我们到哪里说?只有到法院!”

  对于儿童广场的问题,李老板的回复是,“至于儿童广场是公司资金周转的问题,这个我们承认,也已经拿出处理意见了。”

  “第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的有限公司8月出现问题尚未解决,9月又成立一家注册资本500万的公司,只进不出竟然才两个月,就又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对于李老板的说法,张意显然并不相信。

  >>律师为业主支招

  据了解,张意曾两次向历城区公安机关报案,但工作人员认为李老板虽逃避退款但没有逃跑,还算不上诈骗,建议张先生按纠纷到法院起诉。

  “如果他是不法商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要钻了法律漏洞怎么办?”张先生很无奈,“李现在又说12月29日退款,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

  对于张先生遇到的情况,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张道奇律师认为,李老板将原房东的房屋租赁后,却不按照与原房东的约定支付租金,因而导致了原房东想解除与李老板之间的租赁协议。假设原协议解除,张意与李老板之间签订的租赁协议,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标的物,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张意就只能追究李老板的违约责任,要求其退还租金和进场费,必要时可以先保全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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