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房管局长回应奖励买房:政府没有职能错位

2012-05-10 09:15    作者:崔佳明   来源:中国新闻网  

  “政府奖励个人购买成品住房,我们是有依据的,不存在有政府职能错位之嫌。”9日,江苏省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接就房产新政出台社会热议的焦点问题做出了回应。

  “政府奖励个人购买成品住房,我们是有依据的,不存在有政府职能错位之嫌。”9日,江苏省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就房产新政出台社会热议的焦点问题做出了回应。

  勾凤诚称,奖励购买成品住房的政策不能与“救市”或者“托市”混为一谈。同时他强调,扬州坚决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会有丝毫动摇。

  勾凤诚说,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14号),要求到2015年要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并提出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7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今年7月1日起的一年内,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将获得房屋合同价款4‰—6‰的奖励。勾凤诚称,此举就是为了落实省里推动成品住房建设的政策。同时,也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倡导科学居住理念。

  “政府奖励个人购买成品住房,我们是有依据的,不存在有政府职能错位之嫌。”勾凤诚说,今年4月27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167]号),明确提出发展绿色建筑,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意见中指出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成品住房(俗称精装修房)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趋势,也是国家政策鼓励的重点。勾凤诚表示,扬州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

  目前扬州市成品住房占比明显偏低,缺乏有效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勾凤诚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落实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扬州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我们实行的是阳光行政,各开发商要符合补贴政策,必须经过规划局、房管局等多部门的把关,获得相关认证。目前还没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来申请,因此市场上也没有一套符合补贴政策的房源。” 对此勾凤诚表示坦荡坦然,奖励购买成品住房的政策不能与“救市”或者“托市”混为一谈。

  作为长期从事城市建设与规划研究,城市房地产研究的专业人士,曾在国家经贸委、国务院国资委研究机构担任部门负责人,现为中国经济名家讲坛副理事长李开发公开表示,“扬州市政府的政策说出了我作为专业人士应当说的话,这个行为不仅不应当受到批评,相反值得鼓励,我建议在全国推广。”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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