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楼市五大悬念:降价空间 房产税 限购令
2012-03-04 10:12 作者: 来源:北京晨报
悬念一:房价合理回归空间有多大?
观点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梁季阳委员:按照现在的房价标准,北京、上海、杭州等一线城市,再降30%、50%甚至更多也不为过,这里的泡沫实在太大,刚性需求严重抑制、引进人才都成问题。但是,土地财政依赖、地价上涨趋势尚未扭转,房价回归空间能有多少?我看不能过早乐观。
观点二: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委员:楼市调控不等于打压房价,更不等同于房价绝对下跌。我国除了几个房价过高的城市,大多数还是合理的。我不主张房价迅速大幅下降,牵扯的行业太多,整个行业急速回落国民经济会受不了,稳下来就可以了。一些房价不高的城市,小幅上涨也属“合理”。
悬念二:房产税全面推开路有多长?
观点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委员:很快推开还做不到,政策本身还有不成熟的地方,试点地区还未进行经验总结。但不成熟不等于不能推广,需要先总结经验和不足、完善信息透明公开制度,然后再谈怎么进一步推开。
观点二: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房产税作为经济调控手段的一种,具有相当的先进性。应尽快扩大房产税的试点,但必须厘清对谁征、征多少、怎么征?要考虑适度减少普通住房者的税负,加大炒房者、投资者的税负水平,不搞一刀切。
观点三:四川遂宁市长胡昌升代表:东部楼市过热的城市已满足扩大试点条件,但在西部二、三线城市推开还为时过早,一些小城市房价合理,让它推行房产税反而影响供求平衡关系。房产税不是行政命令,经济手段更要体现灵活性。
悬念三:调控如何避免误伤刚需?
观点一:梁季阳委员:国家的政策中明确要求保护首套房购买者利益,但是一些银行部门“明涨暗调”加大购房成本,这其中有多少是“以调控为初衷”,又有多少是“趁火打劫”?因此,我建议对首套房仍执行优惠政策,降低首付额度,并执行贷款优惠利率。银行资金“有保有压”没错,但必须担负社会责任。
观点二:胡昌升代表:要逐渐实现从行政强制手段向市场经济手段的过渡。楼市调控倒逼地产商放缓开发步伐、信贷紧缩推高开发成本,两方面都影响到正常的市场需求。调控政策不能着力于“控”,而在于“调”与“疏”。
悬念四:限购令松绑有无时间表?
观点一:山东财经大学教授郭松海委员:限购令没有很快退出的可能性。退出需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政策“弹药”完善齐备与房价合理回归,但现在两个条件都尚未满足;况且全国个人房产信息联网也并非朝夕之间,还是先把这些工作做好吧。
观点二: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陈世强委员:考虑到限购令的确对刚性需求和市场经济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可考虑在一到两年之后酌情退出。如果调控成果明显,当房价增幅降低到一定程度时,限购令自然会放开。
观点三:中央财经大学贺强委员:还是要看房价什么时候回归到合理水平。限购跟北京限车一个道理,如果不限制,会堵得开不了车。当然,限购不能长期实施,长期来看,人口红利没了,年轻人越来越少,闲置住房越来越多,再加以限制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悬念五:个别地方微调冲击调控?
观点一:郭松海委员:“小伎俩”频出凸显地方的“焦虑”和“没底”。楼市交易不景气、交易量下滑,地方面临较大财政压力,所以有一些试探性调整。这种调整会影响市场对楼市调控的心理预期,但影响力很微弱,全国楼市调控松动的基础并不存在。
观点二:陈世强委员:“小动作”虽是个例,但说明楼市调控进入了关键期,调控如果含糊或松动,有可能引起跟风。但这也给我们一个警示,商品房限制太严会是一潭死水,楼市调控需更明确“有保有压”、保障房的接续必须跟上。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