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财政专家称“十二五”期间不征收房产税
2012-02-20 10:49 作者: 来源:济南时报
房产税究竟什么时候开征?是面向少部分人征收,还是面向大多数人征收?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倪红日在广东省科技图书馆的一个论坛上表示,“十二五”期间不征房产税。
倪红日说,自住的房子在一定的面积之内不征税。超过一定面积的,等于你多享受了公共资源,要征税。
作为财政领域的专家,倪红日曾参与中央高层关于房产税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她强调房产税的开征是肯定的,但短期内还没做好准备。
倪红日强调,“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是“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说明决策机构认为“十二五”期间房产税还不可能变为现实。她认为房产税在未来三四年内都不会开征,因为有大量的前期工作需要准备。
“中国的税制特点是流转税,也就是间接征收,比如买烟时,烟的价钱已经包含了税收。但房产税是直接税,比个人所得税还要直接,收入到了你的口袋里还要往外掏,这就难了。”倪红日指出,关键在于观念的转变,并且要公平、科学、合理地计算房产税。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现在对居民住宅征税的方案还没有,是要听大家的意见,在什么范围内征、对什么人征都在研究。”倪红日近日指出,“我个人建议,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公有制,每一个公民都有资格有一份财产,因此自住的房子在一定的面积之内不征税。超过一定面积的,等于你多享受了公共资源,要征税。”
【相关链接】上海重庆去年试点房产税
2011年1月28日起重庆、上海两地正式启动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重庆主要针对高档房产和别墅征收,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了解到,重庆去年房产税起征点是9941元/平方米,满足征收条件的高档商品住房共有8563套,其中独栋别墅3400余套。上海主要针对新增房产,将人均60平方米作为起征点,采取累进税率,人均面积大、房屋价值高的房屋税率就越高。截至去年7月,上海认定应征房产税住房共七千多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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