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房产税实质信号 专家称房产税节点已到

2011-12-15 09:22    作者:马绍栋 刘红杰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告诉记者,此次中央提出的房产调控不动摇释放了中央继续巩固调控成果的信号。

    

  11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双降”。图为海南琼海市一在建商品房楼盘施工工地。 新华社发 (资料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房产调控不动摇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也为下一步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定了基调。”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告诉记者,此次中央提出的房产调控不动摇释放了中央继续巩固调控成果的信号。

  “包括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的出台让人看到了一丝希望,房价已经慢慢开始理性回归,在已取得既定成果的基础上,下一步的调控很可能延续不动摇的思路。”李铁岗表示,房地产事关诸多行业,调控难度大、费时长,正因如此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前提下国家更不会轻易放松。

  李铁岗认为,在限购政策到期之后,很可能让房产税来接棒。“对房产调控无非产业、货币、财政三大政策,目前土地、产业政策只能在宏观、长期作用上取得效果,不能深入到微观的每个细节,因此作用有限;而货币政策虽然效果较快,但涉及到国民经济众多行业,杀伤力较大,需要顾及许多技术问题,防止忽紧忽松。”

  李铁岗表示,税收政策作为上述政策的有效补充,针对性更强。“货币政策解决购买环节的问题,而税收政策解决持有环节的问题,可以说房产税推出的时间节点已到。”

  任务>> 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房产税改革试点,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任务>>继续减税

  必须统筹处理速度、结构、物价三者关系,特别是要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放在宏观调控的重要位置。要深入分析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准确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重点。财政政策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解读>>减税尤其利好服务业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这是财税政策改革的亮点,事实上我们一直在推进,明年将继续落实。

  “比如说,今年的个税调整,不仅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的调整,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为这两个群体减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降低了个体户在流转税方面的税负;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最近上海实行营业税转为增值税改革,也进一步降低了税负。”

  张斌解释称,上海增值税改革,不仅解决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而且在现行的增值税17%标准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上海试点成功后,会在全国稳步推进,这就达到了减税的目的,尤其利好服务业。”

  不过,结构性减税意味着有增有减。张斌说,国家在主要税种上采取了减税的措施,但在环境保护税、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等税种上会增加,以达到保护资源、环境和调节社会分配的目的。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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