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考虑推进房产税改革 试点范围有望扩大

2011-12-08 11:12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讨论和决定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

  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讨论和决定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

  贾康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最近财政部领导表达了对房产税改革试点积极总结经验和考虑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意见,这是一个很明确的政策信号。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改革逻辑里面,将会认识和思考怎样在中国进一步打造财产税,怎样使房地产调控在制度建设方面得到更多实质性推进以及怎样深化配套改革、构建地方税务体系,怎样强化从收入到财产的再分配机制,怎样抑制房地产在运行中间的泡沫等。“至于是哪些城市,目前还很难确定”。总而言之,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大方向是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来逐步替换“限购令”这样的行政手段。

  昨天,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人大教授安体富向本报记者表示,他认为未来房产税肯定会扩大试点,直至全国推行。今后其试点范围的扩大,应该还是首先面对发达的大中城市,也就是高房价地区,以便抑制其房价的过快增长,发挥房产税的调节作用。他认为房产税今后扩大试点时,应逐步改革其征管方案。目前征收对象狭窄,只涉及新房和别墅豪宅等情况。今后新的试点应该将居民现有大户型和单价高的住宅也逐步纳入,而不只是针对新房征收。

闫晓辉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