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区县领导查处“小产权房”不力将被约谈

2011-12-02 08:06    作者: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共同查处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住宅行为责任机制的通知》,要求成立市级工作组严查“小产权房”。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共同查处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住宅行为责任机制的通知》,要求成立市级工作组严查“小产权房”。如区县频现“小产权房”或查处不力,政府领导、违建单位法人将被预警约谈。

  针对本市部分区县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并公开销售的问题,本市近期会成立市级查处违法行为工作组,部署查处任务,监督检查区县查处情况,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住宅的各类项目,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各区县政府要利用巡查和卫星监测等手段,加强违法行为监控。发现违法行为,乡镇政府应在24小时内予以制止并报告区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48小时。

  通知提出,本市将建立预警约谈机制。对违法行为频发或查处制止不力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违法建设单位法人进行预警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耕地10亩以上的开发单位负责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参与违法行为的设计、建设、销售企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发布涉嫌宣传违法行为广告的企业,也将给与查处和通报。

闫晓辉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