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下月起房价过快上涨 约谈市县政府负责人

2011-10-24 07:18    作者:   来源:浙江在线  

  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若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要约谈相关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浙江省城镇住房工作考核督查和约谈暂行办法》,新规将于下月1日生效。

  文件说“城镇住房保障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由省政府负总责,市、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抓落实。

  浙江省政府负责对各市政府城镇住房保障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进行考核、督查和约谈,各市政府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政府城镇住房保障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进行考核、督查和约谈。

  各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稳定的成效,将纳入对市、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年度考核。

  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若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要约谈相关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明显滞后的;

  2.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出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

  4.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中出现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而又处置失当的;

  5.未按规定在土地出让金中计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

  6.对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的。

  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若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相关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也要被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要约谈:

  1.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的;

  2.房价过快上涨的;

  3.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本地区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的;

  4.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的;

  5.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

  6.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力的其他情形。

  省政府将为每个市县政府“城镇住房保障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打分,满分100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评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60分(含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一年内有2次以上约谈记录的扣10分,国家有关部门对城镇住房保障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有关问题下达整改通知的扣10分。都市快报

闫晓辉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