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析保障房多选址偏远 应避免规划成应景工程

2011-09-24 14:15    作者:   来源:新华日报  

当下保障房多集中建设,造成低收入群体空间积聚,强化社会各阶层分化,引起社会问题。同时,保障房缺乏配套。一些经适房小区空置率高,就是因为无配套,居民只能返回老城租房住。

  2011中国规划年会昨天进入最后一天,保障房话题的展开,立时让南京博览中心303室成为年会关注的焦点。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袁锦富说,现在保障房选址偏远,尤其是大城市。像北京的天通苑、回龙观保障房小区,居民从居住地到城区,单程20公里,时间两小时,交通成本大。

  他说,当下保障房多集中建设,造成低收入群体空间积聚,强化社会各阶层分化,引起社会问题。同时,保障房缺乏配套。一些经适房小区空置率高,就是因为无配套,居民只能返回老城租房住。

  袁锦富分析说,“保障性住房的宗旨是保障生活。不仅要解决住的问题,而且要保证低收入者谋生环境。应在原有社会空间,建立一种秩序的平衡,而居住的分异则会剥夺穷人的挣钱机会,甚至带来失业。”

  “保障房是积极的资源,政府不能视其为包袱,被保障对象都是住房市场上的刚性需求者,一旦吸引他们入住,很快就能聚集人气,有利于改变现在新城区住房空置率高、没人气、难以配套的现状。”他认为,保障房选址应在公交线路附近,以节省出行成本。中小城市同心圆扩张、滚动式发展,是客观规律;把保障性住房放在主导发展方向,交通便利的城市边缘,有很大可行性。

  山东淄博市规划局局长鹿斌佐说,经适房的选址和布局是普遍问题,混合居住是个比较好的办法。但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房,这一原则究竟是普适还是区别对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各地都在探索中。商品房和保障房的业主无论家庭条件、生活习惯、行为模式还是对服务认同程度统统不同,住在一起难免会产生摩擦。混居后,如果成立业委会,该按什么构成比例来成立,如何确保业委会能保障到困难家庭的权利等等,这些问题如预判不好,都会滋生后续矛盾。所以,地方政府在推动中,宁可简化,减少混居。

  “编规划最终的目标是要编一个可实施的规划,通过审查和批准不是最终目的。但现在不少地方保障房规划赶进度、赶时间,规划难免就成为应景工作。”鹿斌佐说。

  他认为,编制规划前期要有数据,量化分析,但中小城市在个人住房信息的管理上十分欠缺,导致规划在总量上难以把控,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房的分类比例就更谈不上有细致的规划了。“现实的状况是,保障房建多少,各类房源的具体比例,并非科学规划而来,而是来自上级政府的分配。”

  山东建筑大学教授闫整也提出,当前大规模推进保障房,是中央进行套数计划,作为十几年的缺位补偿,如此做法无可厚非。但从城市规划角度看,光靠上面分配任务,而不建立一个合理的保障目标,是不行的。“当前首先需要一个稳定的住房保障制度,更为清晰地界定保障性住房对象群体。比如地方政府可以规定各类保障房人群的实现比例,如"消灭"人均建筑面积多少平方米的住房户。此外,中央政府还应把居住、建设、租金标准等细节问题,交给地方政府,让其因地制宜,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政策,选择不同的保障体系。”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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