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未明确规定已征房产证加名税是否退还(2)

2011-09-02 09:16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喜 不要缴税了 免征契税的通知令一些打算加名的市民舒了一口气。周小姐去年底结婚,婚房是两人共同付的首付,两人也商量好日后两人共同供楼。当时

不要缴税了

免征契税的通知令一些打算加名的市民舒了一口气。周小姐去年底结婚,婚房是两人共同付的首付,两人也商量好日后两人共同供楼。当时由于购房名额问题,房产证就只写了丈夫的名字,“当时想着结婚后房子自然是共同财产了,所以就想着没关系”。而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丈夫主动提出在房产证上加上周小姐名字,但未几就出现了“加名征税”的消息,这令周小姐十分焦急,因为尽管当地没有征税,但由于房产证还没到手,周小姐不能马上加名,她担心等到拿到房产证后要征税。“太好了!”昨天得知财政部明确免征税的消息后,周小姐舒了一口气。

■网言

网友冬贝:这还算是合情合理,早该这样了

网友lovely妈妈:好,体现亲民政策。

网友雁过无声:没有房子想结婚的男人再次悲惨了,有房子想结婚的男人同样悲惨。因为丈母娘们觉得,前者没有机会分房子,直接排除了。对于后者,为了防止有房男人离婚导致女儿净身出户,房产证必须加名,反正加名免费。上午领结婚证,下午马上抢房子,先下手为强,免得以后离婚时还得提供相关证据。

网友懒得飞的非鱼:同不同意加名对婚姻来说是一场考试,只有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才能在这场考试中胜出。

■观点

免征兼顾税理人情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这一热点问题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事情发生很短的时间内,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官方政策,应该算是比较及时的,值得肯定。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应该是倾听了民意的结果。

此前有关部门曾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相关契税其实是可免也可征的。夏学銮认为,这次有关部门对相关情况明确做出免征的规定,应该说除了考虑到“税理”的规定,也照顾到了“人情”这个方面。这也说明了我国政府部门确实是在打造服务型政府,其执政理念不断向“以人为本”靠拢,体现出执法为民的风范。

夏学銮表示,目前第三者激增等情况已导致我国的离婚率相对较高,如果因为一项征税政策的实行,给很多家庭再平添不稳定因素,即使国家税收由此增加,也实在是得不偿失。因为家庭是社会运转的基石,如果家庭的基础不牢固,社会的正常运转必将受到冲击。他认为,有关部门在制定这项政策时,应该考虑到了维护家庭和谐稳定这一因素。

从个人角度讲,婚后一方为另一方在房产证上加名,体现了配偶之间的互相尊重,有利于夫妻恩爱和信任。应该说,国家新政的出台,也是对这种个人行为的肯定。

■各地举措

北京未征房产“加名税”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税务部门获悉,针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的情况,本市税务部门在执行中没有对此征收契税。此后,本市也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要求来执行,继续对此种情况免征契税。

南京立即执行免征政策

8月23日,南京市地税局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要求,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具体办法是按照房屋权属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与类别征收3%的契税。也就是说如果丈夫婚前购买如今100万元的房子,妻子要想名字加进去得到一半,那么就需要缴纳1.5万元的税收。

南京市地税局表示,昨天下午3时得到国家发文免征的消息,10分钟后,他们就开始制作窗口的通知,对每个契税窗口工作人员和各办税服务厅咨询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新政培训,不到4时国家和南京的通知已经被正式放在了房产交易中心契税征收窗口上。

武汉明确执行国家新政

8月23日,南京传出对“加名”征收3%契税的消息。随后,武汉市房管相关部门表示,武汉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暂时按“赠与行为”办,对婚后购买的房产加名,不征收契税;对婚前房产婚后加配偶名的,按房价一半征收4%契税。此后,武汉市税务部门表示,婚前属于一方的房产,婚后加名不需缴契税。很多市民感到无所适从。昨天,武汉市税务和房管部门均表示,将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已征税款应退纳税人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税务专家表示,对房产证加名征收契税简直像一场闹剧。

这位税务专家认为,多征的税款应当予以退还。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很显然,不该征的契税,应当主动退还给多缴税的纳税人,并赔礼道歉,争取纳税人的谅解。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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