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放行地方投融资平台发债建设保障性住房

2011-07-01 09:06    作者:   来源:大众网综合  

记者6月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发文,允许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

       据新华社电 记者6月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发文,允许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并要求这些公司将筹措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号文)进行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

  根据《通知》,从事或承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优先做好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的转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引导、监督,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要督促发行人落实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按计划提取偿债基金,进行专户管理。要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通知》重要内容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从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如果符合《通知》要求以及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的各项条件,可申请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但“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他项目的建设”。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