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超10万亿 依赖土地或加紧卖地

2011-06-28 16:43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7日上午,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审计署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作报告,截至2010年底,除了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27日上午,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审计署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作报告,截至2010年底,除了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审计署对全国所有涉及政府性债务的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54061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进行了审计。

  六成多债务政府有偿还责任

  审计结果表明,我国地方性政府债务最早发生在1979年,到1996年全国所有省级政府(含计划单列市,下同)、90.05%的市级政府和86.54%的县级政府都举借了债务。

  截至2010年底,除了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109.51亿元,占62.62%;有担保责任的23369.74亿元,占21.80%;可能承担一定求助责任的16695.66亿元,占15.58%。

  约两成市级政府债务率高于100%

  从地区看,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而且,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

  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尘肇表示,总体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闫晓辉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