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开征教育附加 土地收益计提教育资金

2011-06-09 13:02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三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已成为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2010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相当于公共财政收入的17.6%。但要清醒地看到,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今明两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着力向教育倾斜,更加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一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各级政府安排支出预算时,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对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安排教育拨款。

  二要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2011年和2012年,各省(区、市)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都要明显提高。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

  三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四要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支持实施重大项目,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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