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楼市调控目标:家庭收入6至7年能买一套房
2011-04-07 08:51 作者: 来源:重庆晚报
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该政策除了信贷政策的内容外,首次要求地方政府提出对房屋价格予以控制的目标。
“新国八条”规定,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政策落地准备买房
“我一直在等重庆的房价调控目标出台,以便于判断是否在最近买房。”3月26日,重庆大进文化传播公司职员李小蓉表示,如果没有明确的降价目标,短期内凑钱买房,将成为像她一样的城市白领共同努力的目标。
家住合川的李小蓉,在重庆工作已三年有余。能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成为李小蓉眼前最为迫切的需求。
3月28日晚间,上海公布全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需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与上海一样,贵阳、天津、广州、深圳、武汉等城市房价调控目标中,房价上涨仍呈主旋律。全国各大中心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让李小蓉心里不断紧张,并开始担心整个房价调控的目标与之前几次的调控结局一样。
3月30日,重庆市主城区房价调控目标出台,要求2011年年度重庆市主城区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要低于本年度主城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增速的平均值。
“我可能是最先知道重庆房价调控目标的重庆市民之一。3月30日深夜,我上网便了解到这一信息。”李小蓉表示,自己对渝版调控目标的敏感度,已超过了普通人。
“跟我想象的差不多,幸好自己及时调整了心理预期。”由于在此之前,已了解到全国其他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李小蓉对重庆房价调控目标的预期明显降低了很多。重庆房价调控目标一出台,她便打电话给父母,准备近期出手,希望能得到父母的一些支持。
调控思路清晰合理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在3月30日出台的重庆房价调控目标通知中,事实上在此之前的很多场合市长黄奇帆都或多或少提出过。这次是以专门的文件公诸于众,更具法律效力。
2009年9月,时任重庆市常务副市长的黄奇帆,就提出过重庆房价涨幅不能太高。黄奇帆当时表示,若房价过高,超出多数市民的收入水平,就不是“宜居重庆”。重庆调控房价的目标是:一个正常就业的普通家庭,6.5年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
重庆晚报记者在疏理重庆这几年的房价调控目标时,也能清晰的发现其调控思路:依照规划,未来十年内,重庆主城将有千万人口,按照国家人均30平方米建筑用地标准,主城住房面积总量将控制在3亿平方米之内。
降低房价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降低商品房成本。从市政府的多个文件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关键要素:政府将严控土地出让价格,中低档商品房土地价格不超过房价的1/5,高档商品房不超过1/3,别墅则另算。
很显然,重庆房价没能与其他城市一样大幅飙涨,一个根本性原因还是在于政府控制了土地出让价格,并严格控制了房价与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比。尽管从普通老百姓眼中看到的是房价一直在涨,但其幅度与其他城市相比,还是小了很多。
市场观察人士胡雅杰认为,从3月底重庆出台的房价调控目标上看,重庆房价的调控目标也是参照国际通行的合理房价收入比。所谓的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据调查,我国不少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居高不下,相当一部分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都超过了20,有些城市居然达到了40甚至更高,使房价问题成为近年社会舆论强烈关注的焦点,也成为普通民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
“如果重庆能达到用6.5年的家庭收入就可以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则重庆房价将相当接近国际通行指标。这一指标将为其他高房价城市指明方向。”胡雅杰如此表示。
两个指标保证调控
据《重庆日报》报道,4月3日,市长黄奇帆在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再度强调,商品房房价调控要求主城区双职工家庭平均六七年收入能买套普通商品房。
从媒体的公开报道中,市长黄奇帆对3月30日出台的调控目标进一步予以了说明,重庆市商品房调控要把握好两个指标:一是城镇双职工家庭平均6-7年收入能买套60-7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二是新建住房价格增速低于主城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要力争降低增速,使房价少增或不增,保持长期稳定。
在税收方面,重庆市政府对保障房等低端房不收取有关税费;对一般商品房等中端住房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支持中低收入阶层的购房消费;对别墅等高端住房要通过征收房产税等来加以遏制。
而这一执政思路,也就印证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调控方向。
部分城市
今年房价调控目标
上海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注:2011年上海GDP增长预期为8%左右。
广州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注:新建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住房。2011年广州GDP增长预期为11%。
太原
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超过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注:2011年太原GDP预增13%,人均可支配收入预增10%和10%以上。
海口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注:2011年,海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为10%左右。
西安
新建住房价格不高于当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注:西安GDP今年预期增长14%,人均可支配收入预增长15%。
沈阳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
注:沈阳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GDP增幅的预期目标均为12%。
郑州
新建住房价格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高于年度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注:郑州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增10%,生产总值增长13%。
银川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同比增幅低于10%。
昆明
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低于该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注:昆明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额收入预期增幅为10%以上,GDP预计增长13%。
深圳
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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