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目标出台期限今截止 多个省会城市尚未公布
2011-03-31 09:06 作者:胥会云 丁婷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按照新“国八条”的部署,今天将成为地方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日。
截至发稿时,《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梳理各地出台目标的进展后发现,仍有多个城市未出台目标。
多个城市尚未出台
目前四大直辖市中,北京、上海和重庆均已经出台具体目标。其中,重庆出台的目标是“不超过全市GDP的增长率;不超过城市职工年均收入的增长率;不超过城市人均收入的增长率”,天津则尚未出台。
而在计划单列市中,深圳、厦门、宁波已出,青岛也于30日出台,要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本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价格控制目标,大连则还没有出台。
而在各大省会城市中,贵阳、广州、太原、海口、西安、兰州、沈阳、郑州、昆明、济南、合肥和武汉等地均已经出台目标。
成都也在30日出台了控制目标,即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涨幅要明显低于全市本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杭州市昨晚出台的目标则是低于GDP增幅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剩余的省会城市中,长沙、石家庄、长春、福州、南昌、南京、哈尔滨、西宁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出台目标。
五个自治区中,银川已出台,南宁已上报,呼和浩特、拉萨和乌鲁木齐未出。
北京普通房标准不见总价限定
在全国各地的房价控制目标中,最抓人眼球的莫过于北京的“稳中有降”。
29日晚间发布的北京市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
与其他城市将落点锁定在新建住房或者新建商品住房不同,北京的落点放在了新建普通住房上。而关于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则是:指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其中以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为主,包括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
事实上,2008年11月,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北京市发布的普通住房标准中,未见第三个条件,也就是套总价的限定。因此也有人担心,此举会不会导致公众在对北京房价控制目标叫好的同时,忽视其覆盖范围其实较为狭窄。
不过,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总监陶琦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以价格来认定普通住房本身就是相对困难的,而且经过了两年多的增长,房价早已不是原来的水平,因此之前的认定标准就显得偏低偏紧,不具备可操作性。在他看来,去掉套总价的要求,也是更科学的做法。
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少锋也对记者表示,如果依然参考之前的标准,则现在就没有符合标准的房子了。“比如三四环间的区域指导价是8000元/平方米,1.2倍也才不到1万元,这个价格显然很难有合适的房子匹配了。”
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北京市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先后出台了三次普通住宅标准。2005年的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2006年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不变,需要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过,相对于2005年,当年北京普通住房各级土地的平均交易价格参考标准都普遍提高。换言之,北京普通住宅标准就价格而言上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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