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地房价控制目标未提降字 下跌预期可能落空
2011-03-26 04:14 作者:朱楠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限将近,距离各地政府公布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的最后时限已不足一周。
根据“国八条”中明确的“各城市政府必须制订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要求,从1月28日“国八条”公布至今的近两个月时间里,只有少数几个二三线城市陆续公布。而昨天,合肥、兰州、西安、济南四个省会城市在同一天里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在纠结了近2个月后,各地政府终于开始赶在大限前密集出台。记者发现,在已公布控制目标的34个城市中房价控制目标无一例外都是限定了房价上涨幅度,而只字未提降低房价。业内人士认为,这似乎是预示了想通过调控降低房价的预期不要太高。
涨幅控制在10%左右
按照“新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根据这一表述,要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并不是仅仅是那些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房价过高的城市,而是全国600多个城市。
据记者统计,截至昨日,离一季度的大限只剩下6天的时间,加上昨天公布的4个城市,仍只有银川、贵阳、昆明、佛山、岳阳、沈阳、丹东、榆树、合肥、兰州、西安、济南9城市和太原等山西省22个城市在内的共计34个城市公布了控制目标,多数为二三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则均无动静。公布的比例仅占全国600多个城市的6%左右。
从已公布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来看,除了兰州之外,其余全部参考了“当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这两个标准的弹性目标,旨在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却没有一个城市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个参考标准。例如,太原和佛山提出,今年新建住房的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GDP增长速度;银川、济南将房价涨幅目标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范围内;而贵阳则强调房价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
然而,即便是与当地GDP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速相挂钩,2011年各地允许的房价上涨空间依然很大。记者发现,在这34个城市中,允许2011年当地新房涨价幅度最小的是兰州,涨幅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指标,并要求甘肃其他市州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兰州。另外,丹东的房价控制目标也确定在涨幅不超过9%-9.5%。在已公布城市中,最宽松的房价控制目标非榆树莫属,该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增幅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而榆树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高达50.5%。而其余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大多是将涨幅控制在10%左右,例如西安是15%,岳阳市10%,济南是12%。
房价下跌预期或将落空
值得注意的是,这34个城市无一例外控制的是房价涨幅。从这点来看,似乎各地政府已默许2011年房价继续上涨,只打算控制房价上涨幅度,而非让房价下跌,只不过“是要求房价涨得慢一点”。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城市房价调控目标不应该简单地与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否则将严重削弱楼市调控的政策效果。上海易居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更指出,如果居民无法承担目前的房价,那么即便房价增幅控制在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人们还是买不起房。而这种目标会给购房者带来房价将上涨10%的心理暗示。
更有业内人士坦言,从上述城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看,离普通民众的期望值有着相当大的差距。那些房价较高的城市,老百姓首先期望房价能够下降;即使不下降,也不能再涨了;即使继续上涨,涨幅也不能太高。而上述这些城市确定的今年房价控制目标,普遍将今年房价涨幅目标定在十几个百分点以内。而2010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涨幅也不过9.99%。这或许意味着,房价今年有所回落的预期或将落空。
光大证券地产分析师万知认为,房价调控效果目前并不尽如人意,显示出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上意图弱化新“国八条”的强度,而各地若出台房价调控目标增幅大于10%则会引起房价的再一轮上涨。一旦地方政策没有积极响应调控政策,极有可能会出台新的调控政策,如延长社保、纳税证明期限,提高住房交易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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