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经适房标准:家庭月收入限额近万
2011-03-03 10:05 作者:孙小静 来源:人民网
在3月2日下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表示,政府决定再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房)的申请准入标准,三口之家的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已接近1万元。
庞元表示,近年来上海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建设机制,不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力度,经过市、区各方面共同努力,至今年年底可供房源数量将有明显增加,预计可达到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
考虑到今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供房源数量将明显增加,上海市政府决定再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即共有产权房的准入标准,加快解决全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户籍年限、住房困难面积标准、5年内未出售和赠与住房的限制条件、单身人士年龄标准等不作调整。主要放宽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3.96万元(相当于月均33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4356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3.2万元。再次放宽准入标准后,三口之家的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已接近1万元。
新闻发布会上还透露,目前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已在中心城区和3个近郊区共13个区全面铺开,面向各区的市统筹房源供应方案也已确定。据统计,至今年6月底,达到预售标准可供应的房源已有300多万平方米、5万套。
上海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将以工程结算价格为基础,着重考虑申请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并适当参考周边市场房价,经综合平衡后确定,因此不同区位的房源项目价格也将不同。按本批次供应的房源来看,销售基准价格和产权份额可分为三类,按购房人产权份额占70%、65%、60%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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