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近九成涨 专家建议房产税全国推行
2011-02-19 16:15 作者:张彬 刘婷 来源:重庆晚报
近九成环比上涨
10城同比涨超10%
当网民质疑“房价被拉低”后,统计部门首次推出了新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根据新方法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1月份房价数据,其中60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与上一个月相比,就是指2010年12月份)上涨,占了近九成(86%)。而同比(与去年同期相比,指2010年1月份)有10个城市房价涨幅超10%。
环比:
下降的城市有3个
从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变动情况看,在70个大中城市里面,有3个城市的环比涨幅超过2.0%,分别是洛阳上涨2.1%、岳阳上涨2.2%、桂林上涨2.2%。环比下降的城市有3个,分别是重庆下降0.1%、泸州下降0.5%、南充下降1.7%。另有7个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和上一个月持平。
从1月份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看,有5个城市的环比涨幅超过2.0%,分别是成都上涨2.2%、唐山上涨2.1%、牡丹江上涨3.3%、温州上涨2.1%、平顶山上涨2.5%。环比下降的有3个,分别是重庆下降0.1%、秦皇岛下降0.1%、泸州下降0.3%。
同比:
海口涨幅最高为21.6%
在70个大中城市里面,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有68个城市,下降的有2个城市。
其中,海口同比涨幅最高,为21.6%。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10个。
分地区看,西部地区18个城市中,价格上涨的有17个,占94.4%,下降的城市有1个,占5.6%。
重庆房价
环比降了0.1%
同比上升7.9%
按照新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有关人士透露,今年1月份我市的房价统计调查也是采用的网签数据。
我市房价走势怎么样?统计表明,在今年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只有3个城市的房价环比下降,其中就有重庆。
分不同类型房屋看,今年1月份,我市新建住宅价格环比降了0.1%,同比涨了7.9%;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降了0.1%,同比涨了8.1%;二手住宅价格环比降了0.1%,同比涨了1.4%。
在重庆中原地产有关人士看来,虽然我市房价在今年1月份环比下降了0.1%,但是还不能说我市房价已确立下行趋势。主要理由在于,在今年1月份,开发商新推出的楼盘较少,大量推新盘估计要等到3月份左右,那时才能基本看清全市房价的走势。(记者 张彬 实习生 刘婷)
差异
网签数据:与历史不完全可比
根据新的房价统计方法,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全国房价涨幅平均数,每个城市也不再有统一的房价指数,而是分为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两个价格指数,其中新建住宅又分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由于统计方法进行了重大调整,1月份的房价数据与历史数据不完全可比。
国家统计局解释说,由于网签数据从去年12月份起开始上报,前11个月数据缺失,今年1至11月份各月与网签数据同一口径的同比价格指数无法计算。
分析
加强调控:抑制房价上涨趋势
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高级经济师、房地产研究专家周景彤指出,这一数据说明截至1月,全国房价上涨趋势没有改变。房地产调控远未达到应有的效果和目标。周景彤建议,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调控不能放松,力度还应该加强,抑制房价上涨趋势。
建议
收房产税:有必要向全国推行
针对目前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但全国房价普遍还在上涨的情况,周景彤建议,在房产税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向全国推行。
重庆和上海已经启动房产税试点。1月数据显示,重庆新建住宅环比回落0.1%,上海环比上涨0.9%。周景彤表示,房产税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利器。但从两城市的试点和全国房地产调控情况来看,一方面需要加大税收力度,另一方面,有必要向全国推行。
统计新方案
4大变化更能显示房价真实涨跌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消息显示,《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简称《新方案》)于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新方案》实施后数据发布时间改为月后18日,与原数据发布时间相比,发布时间延后了一周左右。
《新方案》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改革和调整:一是调整了房价统计基础数据的来源渠道;二是调整基本分类设置标准;三是首次增加了定基价格指数;四是改进了数据发布方式。专家分析称,房价统计《新方案》更“逼近”涨跌真相。
以网签数据取代房企直报
《新方案》规定,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采用样本数据。
同时,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通过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派人调查采集,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总额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选取住宅样本兼顾不同地理位置。
网签数据是否泄露个人信息
国家统计局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采用网签数据的主要目的是用以计算房价指数。网签数据虽然含有购房者详尽的个人信息,但统计部门目前采用的网签数据主要是房屋的基本信息,仅有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房屋结构、成交总价、建筑面积和签约时间等内容,不涉及购房者的个人信息。
不再发布70城市涨幅平均数
《新方案》实施后,国家统计局不再计算和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的平均数,重点发布各个城市不同对比基期的分类指数和总指数。
对此,统计局表示,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由于房屋不可移动的特殊性,各地房价差异较大。二是发布各城市的指数有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各个城市房价的具体变化。
增加定基价格指数
《新方案》增加了计算定基价格指数的内容,首轮基期确定为2010年。
此外,《新方案》还调整了基本分类设置标准,突出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设置了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以上指标。这样能更好地揭示住房供应和需求结构。
评论
房价统计改变的不止是方法
实施新办法后的首份房价统计数据昨天公布了。相对过去“一锅烩”式的数据,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清晰可见,统计数据更为可信,对群众购房的参考价值也大大提高。
新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将数据来源由原来地产商上报改为网签数据,取消此前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而是直接发布各个城市的房价数据,有助于公众了解各地房价的具体变化,也把各地政府执行中央政策、实施房地产调控情况摆在一起,一目了然。这样的改进,回应了社会关切,顺应了群众期待。
统计工作的变化令人欣慰,也值得其他部门和行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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