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售楼小姐“被购买”7套房
2011-01-16 01:48 作者: 来源:
在房产公司工作过的杭州女孩林林(化名)第一次去买房,却发现自己名下已经有7套房子,可能是前东家拿她的身份证去办的。而当新华社记者准备对此事展开调查时,她却说自己“压力很大”,“别再问下去了,我放弃了,让我安静地生活!”在电话里,杭州女孩林林朝新华社记者大叫,“他们万一杀了我怎么办?”“谁会伤害你?”记者追问,但电话那端已经挂断。
●前员工
房产公司以内部员工名义“假按揭”
林林家住杭州市余杭区,在去年下半年打算第一次买房时,被银行告知,她在2003年、2004年先后贷款购入6套商铺和1套住宅,所以将不能享受首次购房的优惠政策。
不久前,林林向杭州一家电视台和报社爆料说,自己2003年曾在杭州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华达)做了一年售楼员,这7套房子据她估计,可能是前东家拿她的身份证去办的,所购买的6套商铺位于该公司开发的同一楼盘内,1套住宅为该公司开发的另一楼盘。而这一切她从不知情,直至自己想买房。
如按照林林的说法,则杭州华达就涉嫌安排内部的工作人员,以内部工作人员的名义去办理房屋预售商品房的销售贷款。这是明摆着的“假按揭”非法套现手法。
更令人生疑的是,如果林林本人不知情,那办理按揭贷款需要购房人亲自到场的几个流程环节,难道都是由别人冒充过关?抑或是房管、公证和银行等层层审核部门有意“放水”?
然而,当记者辗转通过一位知情者提供的电话采访到林林时,她却一反之前对媒体主动爆料的表现,“这是我自己的事,不要你们管。”林林说,事情被媒体曝光后,自己“压力太大”。
这名知情者表示,可能林林还想和开发商谈判,寻求她自己的一些利益补偿。同时不排除她因为受到某种压力,害怕了。
无论何种原因,“假按揭”是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而不仅仅是私人恩怨。新华社记者决定赶赴余杭进行调查。
●房管处
房子没办产权证,不知道有“假按揭”行为
根据知情者提供的购房合同以及借款合同的复印件,林林购买的这套住宅位于余杭区瓶窑镇华兴路,建筑面积144.61平方米,单价为2250元/平方米,这套房子的总价为32万多元。借款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余杭支行,首付款三成9万多元,余下七成22万多元的贷款分20年还清。此外,还有中国农业银行余杭支行和林林的谈话笔录、林林向余杭区公证处申请办理贷款合同的公证书。依据这两份文件推断,应该是“林林本人”与银行进行了谈话,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
在余杭区房管处房产开发管理科,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桌头早摆好了几份原始文件,其中包括记者曾看到的复印件原本。
工作人员还拿出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格,里面显示林林分别登记购买了6套商铺和1套住宅。“预售合同是房开商提供给我们的,依据建设部文件,房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登记采取形式审查,不需要购房人到场。”这名工作人员称,而且这些名义上归属于林林的房子,还没有办理产权证,所以房管部门并没有到当面审查本人的环节。
“我们审查房开商提供的文件是完整的,所以予以登记备案。”这名工作人员说,仅凭文件,房管部门无从知道房开商在这里面有“假按揭”行为。
●其他部门
在余杭区公证处,记者试图找到当时办理林林贷款公证的公证员唐国林,但一名工作人员称,唐国林是该公证处主任,目前在外地开会。这名工作人员不愿告知唐的联系电话,他表示“我们每年公证3000多份贷款,谁记得那么久以前的细节啊”。
记者又来到中国农业银行余杭支行,该行一名办公室负责人说,银行放款流程没有问题,你有问题去找开发商。他反问,购房时间距今已过这么多年,谁能保证林林没撒谎?
但林林曾对媒体表示,“我从来都没有去签过这些字,也没有办理过这些手续,要不现在我怎么会站出来说这些事情?!”
“是不是她本人来的,去做一个笔迹鉴定就知道了。”余杭区公证处的那位工作人员说。
公证处主办人不在 银行认为放款流程没问题
●法律人士
“假按揭”将滋生受贿等犯罪行为,建议司法介入
随着采访愈加深入,记者从一名知情者处找到了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这家律所的主人戴和平介绍说,同一个杭州华达,同是这家公司开发的楼盘,他们律师事务所先后接受了7个人的咨询,涉及20套左右的房子,情况都和林林类似。
“我们曾提出组成20个人的律师团帮他们打这场官司。”戴和平说,但这几个人的意见似乎摇摆不定,也许还打算和开发商杭州华达协商谈判,并不想马上诉诸法律。
余杭区房管处一位工作人员也认为,假如有房开商操纵了多个员工身份证购入自己开发的房子,的确涉嫌向银行套现,符合“假按揭”的主要特征。而截至发稿时止,依据杭州华达在网上提供的两个联系电话,记者拨打过去始终无人接听。
多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从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的角度来说,林林当年对7套“被购房”知情与否,其实并不那么重要,最多是个人补偿问题。真正重要的是,一桩巨大的“假按揭”案件已经昭然若揭。因“假按揭”能给开发商、房产销售者、银行信贷经办人带来直接的利益,将滋生职务侵占、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当地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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