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处长收千万炒房 当庭承认严重违纪

2011-01-14 09:41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国土资源部原处长沙志刚颇具头脑,在收钱上千万元后拿出700多万投资房地产,成了炒房一族。昨天,沙志刚因涉嫌受贿1040余万元在一中院受审,他当庭承认自己“严重违纪违规”,认可检方的指控但对数额提出异议。

  现年45岁的沙志刚1988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原是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案发前刚刚被提拔为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沙志刚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投标资格考试时,泄露考试内容,并为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提供帮助。为此沙志刚以股份收益的名义,多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汛(另案处理)给予的840余万元。

  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沙志刚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北京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晓阳(另案处理)的请托,为该公司违反规定承揽项目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程晓阳按照沙志刚的要求,违反规定以高出市场价200万元的价格,将部分项目分包给沙志刚指定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贾汛的帮助下,沙志刚将这笔钱非法占有。

  “我的行为对公务员来说是严重违纪违规的,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昨天在法庭上,沙志刚表达了悔意。他说,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他和大学同学贾汛一手创办的,虽然没有任何书面文件体现沙志刚对该公司有出资,但实际上从公司的战略决策到技术团队的培训,都是他一手掌握,并且淘源公司的大部分业务,都是依靠他在国土资源部的业务关系从各地承揽来的。对于第一笔840余万元的受贿指控,沙志刚称,除了其中一笔15万元的自己没有印象,另外的都属实,这其中有700多万元都被他用于购置房产,而剩下100多万元则用于日常开销。对于第二笔200万元的受贿指控,沙志刚对计算方法提出了异议,认为应该是40余万元,检察院的指控数额偏高。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王秋实)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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