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2010拆迁年度报告发布:需修改的不仅是拆迁

2011-01-12 00:45    作者:陈霄 朱雨晨   来源:法治周末

  1月9日,中国首份拆迁蓝皮书《2010中国拆迁年度报告》发布。这份来自民间的报告,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研究中心联合发布。报告透露,在后拆迁时代的第3个年头,“我们还在困局中”。

  报告传达出的强烈讯号是:拆迁,在法律法规缺位、地方高度依赖土地财政、问责仅靠舆论而非制度推动的当下,难有进步。

  报告总结出2010年拆迁活动的4大特点,无论是强拆不区分公共利益、地方政府替代开发商成为拆迁人,还是掠夺假以改造之名、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拆迁矛盾的比例下降,都无法为去年的这项运动添上丝毫的亮色。

  这份由法律学界、拆迁一线律师、普通网友汇集对2010年的拆迁观察的感观与思考,是一份纯粹的民间观察报告,它的意义,在于草根、直观、诚实与不回避;它的意义,更在于为2011及至今后更长的时期,拆迁在中国,一年更胜一年好。

  地方政府取代开发商

  过去,位于拆迁一线与被拆迁人直接发生冲突的一般是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曾经火极一时的电视剧《蜗居》,就如实地表现过被拆迁人与开发商的艰难谈判,开放商运用强拆手段拔除钉子户造成血案的过程。现实中,开发商唯利是图罔顾人命的形象也一直在普通百姓心中根深蒂固。

  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才亮,在发布报告时指出,2010年,情况开始有了变化。在不断被曝光的拆迁一线现场,民众越来越多地看到了地方政府的身影,这个身影在过去的一年中频繁地取代开发商,站到了与被拆迁人直接发生冲突的位置。

  现实中,在征收的口号下,地方政府成立了各种各样的拆迁“指挥部”,拆迁、旧城改造的标语随处可见。而公务员,本来是拆迁运动中的“裁判员”,自然也随着政府角色的转换,投身到形形色色的拆迁运动中,成为“运动员”。由此,基层公务员与被拆迁人的矛盾开始升级,“政府与民众关系紧张”。

  成为去年拆迁运动标签的江西宜黄事件,在此之前的唐福珍自焚事件,以及无数经过媒体曝光或未经过媒体曝光的拆迁,无一不是发生在地方政府公务人员与被拆迁人直接对立的一刻。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问题专家于建嵘曾经给地方官员上课时明确告诫学员,拆迁时造成冲突不要冲到最前面,要不死了也是白死。宜黄事件发生后,江西抚州市再三邀请于建嵘去当地讲课,于建嵘拒绝了,他怕情绪失控会大骂。

  拆迁年度报告中也毫不避讳地道出了引发纠纷矛盾的源头———“土地财政即政府经营土地的问题更为严重”。

  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是1.4万亿元,同比增长43.2%;2010年已高达2.7万亿元,同比增长70.4%。而四大直辖市的土地出让收入已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

  报告援引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指出,“正因为如此,2010年地方政府以压倒一切的热情推进拆村并居、城中村改造等拆房卖地的行动,使拆迁范围更加扩大”。

  非法律即暴力

  报告指出,2010年化解拆迁矛盾的工作在各地严重不平衡,“通过法律途径渠道解决拆迁矛盾的比例下降”。

  专业从事拆迁案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以拆迁案为主业的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在实务中明显感觉到,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诉讼,在各地,立案难的问题日益严重。

  问题不能得以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也没有通过中国特色的上访等途径消化后,最终出现在人民视野的是唐福珍、席新柱、陶兴尧等人以自焚抵制拆迁的悲剧,和张剑、周颖智、杨义等人以暴力反抗拆迁付出人命代价的事件。

  “一些执法者不能与人为善,没有化解矛盾的责任感的结果是弱势群体求助无门。”王才亮指出。

  拆迁年度报告归纳出“2010年十大拆迁恶性事件”,广西北海银滩强拆等案例被囊括其中。与之相对应,报告也提出了“拆迁纠纷妥善处理十大典型事件”,黑龙江省政府停止大庆市政府强拆决定的执行、青岛市八大湖小区因媒体曝光后停止拆迁等案例,被纳入后者。而妥善处理的十大典型事件中,有9个都是律师参与的产物。

  非法拆迁3年

  2007年8月24日,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作报告,要求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管理办法》。理由是物权法于当年10月实行后,现行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相抵触,将停止执行。

  2010中国拆迁年度报告认为,这是中国的拆迁管理官员首次公开承认拆迁条例与物权法相抵触,“表明现行拆迁制度即日起处于非法状态”。

  3年来,理论学界、实务界、普通民众对拆迁立法予以了高度的关注与热情。

  统观2010年,拆迁制度的政策与立法在不断推进: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重拳出击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房屋拆迁;6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年初和年末,国务院法制办两次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但上述活动民主和公开性不够,使得拆迁制度改革和立法与社会期盼有重大差距。”王才亮在作报告时指出,比如法制办两次征求意见的草案,第二稿明显比第一稿在一些关键性问题上满足了地方政府的诉求,而更不利于对被拆迁人的保护。

  制度层面上法律法规的缺失,地方政府追求利益的各行其是,以及基层执法者人文情怀的丧失,成为社会各界对全国如火如荼拆迁的深重忧虑,公众担心,“拆迁还将在非法的道路上肆行多久”?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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