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管局提示:购房款不入监控账户有风险
2010-12-23 15:04 作者:赵燕华 来源:
针对近期有楼盘开发商诱导购房市民将房款直接存入楼盘公司基本账户,而不是放进监控账户的情况,市国土房管局12月22日发出《关于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资金安全的风险提示》公告,提醒市民购房款不存入楼盘监控账户有风险。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近期有市民向该局反映,个别开发企业以明显低于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或提供较高折扣等方式预售商品房,诱导预购人将房款直接存入其公司基本账户。房管局正在对这一楼盘涉嫌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据了解,此前广州曾出现过一些开发商预售楼盘后,由于各种原因,老板将预售款卷走潜逃,导致楼盘烂尾,购房业主收不了楼。后来,房管局规定,自2005年起,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规定,市民的购房房款必须直接存入指定的楼盘监控账户中。这些楼盘监控账户中的资金受房管局监控,必须用于楼盘的后续开发,保障楼盘不会烂尾。该措施实行后,由于这种原因烂尾的情况基本杜绝。
为何现在又突然出现开发商故意诱导购房者将房款直接存入非监控账户的行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不排除部分开发商由于近期楼市调控力度加大,资金链紧张,而冒险采取此做法。
他提醒市民:请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中。商品房预售款直接交存开发企业,不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可能会被违规挪用,严重影响预购人的购房资金安全,容易造成预售商品房项目“烂尾”,无法保证预购人如期收楼入住,从而损害预购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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